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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中村”改造中对华侨房屋处理的几点意见
2004年No.5 来稿集萃 

  广州市白云区侨办在文中指出,近年来在白云区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城中村”的改造成了一大热点和难题。他们根据自己实际工作的经验,针对该问题总结了几点经验值得借鉴: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操作透明度。每一项行动之前,首先向业主作好细致的宣传,让他们清楚本地区改造的方案,有关政策,被拆房屋的处理意见。对于侨房空白户,即使远在国外的业主,也想方设法予以联系,征询他们的意见,宣传“城中村”改造的意义,争取侨胞的支持。二、“一视同仁、不得歧视”的原则,在“城中村”改造中的侨房问题上必须坚持。因为此类房屋都是原来村民祖上留下或自建的房屋,到目前为止尚持宅基地使用证。如在处理过程中,假如同类房屋有不同的处理标准,房屋业主肯定不会接受。因此,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业主心悦诚服。对华侨房屋,不能以他们在海外谋生,生活丰庶为借口,随意降低补助标准或不安排好出路,以免造成不良效果,影响政府公正的信誉。三、“根据特点、适当照顾”是以人为本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侨胞在海外谋生,能够维系着他们对祖籍国情感的:一是祖屋,二是祖坟。假如在“城中村”改造中,侨胞的房屋在清拆范围之内,这就要考虑他们的安置出路问题。若只是认为他们已在海外定居,家乡的房屋可有可无,不作任何安置,这等于挖掉了他们在家乡的根,会严重伤害他们的感情。因此,遇到这类情况时应该确实执行“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多给侨胞以人文的关怀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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