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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监督 推动侨法实施
2006年No.3 侨务评说 

  4月中旬、5月中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盛华仁副委员长为组长,顾秀莲、盛华仁、韩启德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的执法检查组,赴广东、上海、广西、陕西、福建、山东省(区、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这是该法颁布16年来进行的第一次全国性执法检查,是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侨务部门关心的一件大事。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侨法的高度重视及对归侨侨眷的关心和爱护,对于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散居社会贫困归侨侨眷的扶持、华侨回国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的三个重点内容。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有关省(区、市)政府、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关于贯彻实施侨法的情况汇报;召开了当地人大代表、归侨侨眷代表、华侨农场座谈会;考察了侨资企业、侨捐工程和华侨农场;走访了归(难)侨家庭,对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加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和政策扶持、归侨侨眷社会保障、侨房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执法检查,总结、交流执法工作经验,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明确改进方向,有效地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促进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法院和检察院公正司法;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侨法,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氛围;发现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通过修订和完善有关法律,提高立法质量,使法律更加切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促进我国法律制度更加完备;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争取在涉侨政策上有所突破;加大维权力度,推动一些典型案件、久拖不决案件的解决。

  我们不仅要在执法检查时重视执法工作,更要在日常工作中重视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理念,把维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依法护侨的工作力度。作为侨务部门,我们除做好自身的依法护侨工作外,还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贯彻侨法,教育归侨侨眷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做到“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我们要以坚韧不拔的精神为归侨侨眷排忧解难,努力实践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有机统一。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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