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聚焦   > 正文

围绕“十二五”规划 侨务工作可发挥独特作用
2010年NO.6 热点聚焦 作者:张应龙

  “五五”普法期间,各地侨办系统根据侨情、省情实际,狠抓基础,巩固阵地,强化手段,推进落实,创新开展侨法普及宣传系列活动,围绕涉侨重点难点落实施行侨务政策法规,有力地维护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取得新的成效。

  广东省侨办将侨法宣传与实施有机结合,在落实各项侨务政策中深入宣传侨法。

  在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出台后,在国务院侨办侨法“五五”普法规划指导下,广东省及时制定了侨法“五五”普法规划,明内容、定任务、提措施、抓落实,使全省侨办系统对“五五”期间的侨法普法工作做到方向明、责任清。

  (一)以解决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及归难侨民生问题为切入点,推进“侨法进农场”。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政府有关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会议精神和部署,广东省侨办狠抓“侨法进农场”,制定出台了解决华侨农场改制遗留问题和关系归难侨民生的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目前,全省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动工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率、退休和“4050”归难侨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率、金融债务处置完成率达到92%以上,“三拖欠”清偿任务基本完成,发展势头良好,华侨农场归难侨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

  (二)以狠抓建立侨捐监管制度工作为抓手,大力宣传贯彻涉侨捐赠法规。广东省侨办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的有关侨捐法律法规,建立了侨捐项目监管网络和六项制度,有力地保护了侨捐项目捐赠人、受赠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在开展这项工作中,省侨办大力宣传涉侨捐赠法律法规,强化了侨务部门侨法执法主体的职责、地位和作用,提高了社会各界依法维护侨捐项目的意识和氛围。

  (三)出台扶持贫困归侨的政策措施,从政策层面加大对贫困归侨的扶持力度。2007年广东省开展了首次全省归侨普查,并在普查中融入侨法的普及宣传,全省共印发了70多万份涉侨政策法规原文和侨务知识问答发送到市民手中。根据普查的全省贫困归侨状况,省侨办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等5大部门,制定了救济扶持贫困归侨的政策措施,要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配合,科学整合资源,认真狠抓落实,确保归侨民生保障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四)抓住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活用侨法推动涉侨相关问题解决。“五五”普法期间,广东省侨办共受理信访案件(2006年-2009年)5840宗,办结率超90%。通过组织“广东省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律师对全省侨资企业法律维权状况进行调研,现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解决侨资企业的信访问题,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解决侨务信访问题的同时,省侨办还大力普及宣传侨法,强化信访人及社会各界的侨务法制观念。2009年11月,由省侨办领导带队,部分侨乡市人员参加的侨务信访团赴美国、加拿大开展侨务信访及侨政宣传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宣传侨务政策、听取对侨务工作和侨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政策咨询等工作任务,达到了对侨法“宣传、解疑、咨询、调研”的良好效果,将侨务信访办到国外去,实现国内侨务与国外侨务有效对接,成为广东省开展侨法宣传及为海外侨胞解决实际问题一个重要举措。

  (五)大力推动侨法进党校,提高领导干部的侨务意识。2007年,广东省侨办首次在省委党校开设了侨务讲座,中山、湛江、汕头、佛山、惠州、江门等近10个市在市委党校开设了侨务理论、侨务法规等课程。仅中山市已有1100多名(次)处科级干部参加了党校的侨务理论学习,对增强和提高地方领导和侨务干部的侨务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侨法进党校已成为广东省在领导干部中宣传侨法的新品牌。

  上海市侨办加强侨法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一)上下联动,深入开展“上海市侨法宣传月”活动。从2004年起,上海市侨办充分运用每年三月份“上海市侨法宣传月”活动在全市范围广泛发动各区县、各街道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系列的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侨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区、进园区、进机关、进企业。

  2010年是世博年,市侨办把“共迎世博,同建和谐”作为今年3月份侨法宣传月的主题。3月2日,由全市数百位侨界志愿者代表参加的“宣传世博,服务世博-上海侨界在行动暨2010年上海市侨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后,各区县广泛动员组织侨界志愿者和侨界人士行动起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以世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二)形式创新,建立侨法宣传队伍和工作平台。2007年市侨办依托上海“东方讲坛”这个社会教育平台,建立了“东方讲坛•上海侨务讲坛”,同时还成立了由侨务干部、法律工作者和侨务理论研究人员组成的“上海市侨法讲师团”,并运用“东方讲坛”这一平台深入社区、校区、园区,面向各阶层干部群众开展侨法及侨务工作的宣讲活动。四年来,共举行了73场宣讲活动,听众达7000余人。

  近年来市侨办还注意运用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创新形式进行侨法宣传,先后同“东方网”、“中国上海”等主流网站、东广电台等媒体合作举办了“侨务专题在线交流”,“侨务工作大家谈”在线访谈和“华侨华人回家看世博”广播专访等网络和广播访谈节目,以多层次、多方位开展侨法宣传活动。2008年上海市侨办在东方网和上海侨务网上举办了“侨务专题在线交流”活动,崔明华主任和国内处负责人与网友们进行了在线交流。这次在线交流活动得到了广大侨界人士和网友们的积极响应,大家纷纷就《侨法》的内涵、侨务政策、构建和谐侨界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他们关注和关心的问题,也为如何做好侨务工作献计献策。2009年侨法宣传月期间,崔明华主任又作为嘉宾参与了“中国上海”网站的在线访谈节目,节目主题为“和谐与发展,侨务工作大家谈”。在一个小时的访谈时间里,崔主任回答了节目主持人收集整理的网友提出的问题,内容涵盖了侨办的职能、“侨”的概念、侨法宣传月的主题和内容、早期归侨的照顾政策、华侨华人公益事业捐赠、华文教育等侨务工作多个方面。这是市侨办首次以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向网友宣传介绍侨务工作,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传播优势,为进一步推动和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年的侨法宣传月期间,崔明华主任接受东方都市广播(AM792、FM89.9)《世博进行时》栏目的专访,向广大听众介绍了由市侨办主办的“华侨华人回家看世博”系列活动。崔明华主任介绍了在申办、筹备和推介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过程中,广大海外华侨华人主动献计献策,积极行动起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充分体现了华侨华人对祖(籍)国深厚的情感,也在祖(籍)国和住在国之间搭起了一座座友谊的桥梁。市侨办在世博会筹备期间,通过向海外侨团赠送世博宣传旗、举办“唱中华心声迎世博盛会—华侨华人之歌”歌词征集活动、深入侨社推介世博、定制“华侨华人定制纪念票”等一系列工作,向海外华侨华人和国际友人宣传世博、推介世博。

  (三)夯实基础,依托社区侨务推进侨法宣传。2006年下半年起,上海市侨办开展调研,根据本市的特点和社区侨务工作的发展情况,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2008年6月,为了积极推进社区为侨服务平台的建立,市侨办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为侨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导区县侨办依托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及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作用和功能,更好地做好为侨服务工作。侨法宣传作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的基本功能作用之一,许多社区都积极争取在本地区设立侨法宣传角。迄今上海已经在36个街道(镇)设立了侨法宣传角。

  2006年5月至2009年4月,市侨办80余次赴50多个街道(镇)开展社区侨务工作的调研,对社区进行分类指导。市侨办还根据近年来社区侨务干部调动频繁的情况,对新任的社区侨务干部进行侨务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2007-2009年先后举办两届“上海市社区侨务干部侨法培训班”,以提高社区干部的侨务政策水平。

  四川省侨办充分利用“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宣传侨法,注重提高全省依法护侨的工作水平。

  (一)抓好侨务干部的侨法学习、培训工作。各级政府侨办是侨法的执法主体,侨务干部对侨法的学习、理解、掌握程度如何对贯彻侨法及其实施办法至关重要。四川省侨办通过有计划的学习、培训,使全省侨务干部先懂法、能用法、敢依法护侨,成为加强侨务法制建设的骨干。同时通过他们经常性的工作和广泛的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侨务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维护侨益的氛围和环境。省侨务系统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侨法讲座等办法,加强对侨法的学习。省侨办每年都举办全省侨务干部培训班,专门安排了侨法的学习培训,结合案例分析,指导侨务干部增强贯彻实施侨务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维护侨益。每年还选送一批侨务干部参加国侨办举办的培训班,系统学习侨务知识和涉侨法律法规,提高他们贯彻侨法的能力。几年来,全省参加过侨务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的各级侨务干部近2000人次。

  (二)充分利用“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宣传侨法。省侨办建立了与省人大外侨委、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省侨联、致公党四川省委共同组成的“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涉侨投诉案例分析会,推动处理侵害侨益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共同开展促进华侨华人来川投资创业的政策法规调研。除此之外,还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庆、中秋等节日期间,“五侨”联合开展系列侨法宣传活动。“五侨”根据各自的职责,发挥各自的优势,联合开展工作,在宣传贯彻侨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开展侨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省侨办都组织开展一系列侨法集中宣传活动。如请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省人大分管副主任在《四川日报》上分别发表纪念文章;召开侨界人士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参加的纪念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发表宣传贯彻侨法的讲话,省内各新闻媒体对座谈会广泛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侨法知识竞赛,利用中新社四川分社、《四川日报》、四川侨务网等新闻媒体生动地宣传侨法等。省侨办每年还开展“侨爱工程—送温暖”医疗义诊活动,将侨法宣传与之有机结合,在开展医疗义诊活动的同时,向归侨侨眷发放侨法、法律知识问答小册子等宣传资料,解答归侨侨眷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归侨侨眷的法律意识。为纪念《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今年7月21日,省侨办组织召开了四川侨界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四川省“五侨”部门领导、侨资企业代表、省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律师、四川省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代表及归侨侨眷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畅谈《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以来,为凝聚侨心、维护侨益和改革开放起到的巨大作用。通过座谈,进一步促进了侨法的贯彻落实,提高全社会侨务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护侨氛围。

  (四)注重对侨法宣传贯彻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近年来,四川省侨办积极配合省人大外侨委,每年对各市州宣传贯彻侨法情况调研,督促各市、州宣传贯彻侨务法律法规。“五五”普法以来,省侨办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了三次侨法执法检查,掌握了新形势下侨情的新变化,发现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为更好地宣传贯彻侨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河南省外侨办创新普法方式,大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护侨氛围。

  (一)举行侨法知识竞赛。2006年,河南省外侨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侨法电视知识竞赛。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祖亮、省政协副主席陈义初和省“四侨”部门负责人亲临现场指导比赛。竞赛分三个阶段,历时四个月,参加知识竞赛的社会各界人士达7万多人。2006年11月13日,在河南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了电视大赛决赛。大赛实况分别于12月2日和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在河南卫视、河南法制频道播出,受众人数达5000多万人次。这一创新性工作的开展,既在更广范围内宣传了侨法,营造了浓的依法护侨氛围,又对侨法的实施和侨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为纪念侨法颁布20周年,省外侨办联合省人大民侨工委、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省侨联在全省开展了“侨务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竞赛活动方案,筹集竞赛经费20余万元,设置了5类奖项,奖金达5万元。10月12日在《河南日报》第5版整版刊载了竞赛试题。除《河南日报》发行50万份以外,同时将竞赛试题加印1万份分发各地,并要求市县涉侨部门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活动,精心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竞赛活动。在竞赛过程中,注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活动与学习侨法、宣传侨法紧密结合起来,以赛促学;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注重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竞赛合力,营造浓竞赛氛围。

  (二)组织纪念侨法颁布20周年专题演出。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河南省外侨办专门制作纪念侨法颁布20周年专题节目,在国务院侨办和河南省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华侨华人中原经济合作论坛”期间,组织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专题演出。演出以“月是故乡明”为主题,引起了海外侨胞的共鸣,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侨胞的关爱,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出台多项照顾困难老归侨的政策措施。为解决老归侨的生活困难和医疗困难,省外侨办联合省财政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主要内容有:对55岁以上的老归侨及其配偶,人均月收入达不到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的,由政府财政补足到位;为早期回国定居并参加工作的已退休归侨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侨务专项补贴;改革开放以前回国定居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困难企业老归侨,凡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其基本医疗待遇。以上政策的出台,彻底解决了老归侨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问题,在海内外侨界和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四)认真开展侨界义诊暨侨法宣传活动。2006年以来,在国侨办的资金支持下,河南省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连续五年分别在郑州、开封、洛阳和安阳等归侨侨眷相对集中的省辖市开展了侨界义诊活动。开封、洛阳市设立了归侨侨眷定点医院。在义诊的同时,举行侨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邀请河南省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成员现场提供法律专业咨询。

  (五)成立了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2007年,河南省政府外侨办会同省司法厅成立了“河南省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部分省辖市也成立了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顾问团依法维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依法维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河南投资融资、生产经营、经济贸易等民商事活动的合法权益,为归侨侨眷和侨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案件代理达1000余件(次)。

  海南省外侨办整合资源,联手协作,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一)充分利用 “五侨”联席会议机制,联手协作,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五侨”单位联合开展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经费,布置任务、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等,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今年9月7日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的纪念日,海南省侨办专门选择这一天在《海南日报》设专版宣传侨法。省“五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特点,在专版发表单位领导署名文章,介绍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我省各级侨务部门依法护侨、关爱归侨侨眷、为侨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二是省侨办安排海南电视台对“五侨”领导进行专访。通过海南电视台,省人大华侨外事工委主任王全介绍了海南省侨务立法工作方面的特色和经验,省外侨办副主任王胜介绍了全省各级侨务部门在维护侨益、协调解决涉侨历史遗留问题方面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符传奕谈了归侨侨眷参政议政的重要性,省侨联副主席邢福孝介绍了省侨联在凝聚侨心和发挥侨力方面的工作情况,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副主委郑庭锦介绍了致公党海南省委积极贯彻和宣传侨法方面的情况。

  三是省“五侨”组成工作组赴重点侨乡市县对侨法宣传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侨法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组到海口、儋州、东方、三亚、文昌、琼海、万宁等重点侨乡城市的商业中心、乡镇、农村以及集中安置归难侨农场检查侨法宣传活动。省市县两级“五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法律专家联合设立咨询台开展侨法咨询,现场接访,就归侨侨眷关心的涉侨法规,以及退休归侨职工的生活补贴发放、“三侨生”高考加分、危房改造等惠侨政策,以及涉侨土地、落实侨房政策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丰富了侨法宣传活动内容。并在活动现场发放《侨务法律法规选编》等有关宣传材料,共为近2千名基层群众提供了咨询服务,共发放各类侨法宣传材料近万册。

  (二)注重各级侨务部门上下联动和配合。海南省外侨办加强与市县侨务部门的联系,就相关问题共同研究讨论,提出指导意见。各市县迅速成立了市县侨法宣传领导小组,由市县分管领导主抓,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各市县积极组织、动员,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侨法宣传活动。大多市县均在活动现场举办侨务工作图片展,悬挂宣传横幅,并联系当地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各地市县政府的分管领导都参加了当地的侨法宣传活动, 海口、文昌、琼海、万宁等地组织全市基层侨务工作者参加侨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和相关的宣传活动,乐东县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侨法宣传活动,并利用广场的大屏幕视频播放侨法知识。三亚和儋州在集中安置归难侨农场和工厂开展活动,东方市侨办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动“侨法宣传车”,通过广播向市民宣讲侨法知识。

  省外侨办还专门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到重点侨乡市县,对乡镇干部进行侨务工作培训,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的重点是围绕《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重点讲解修订的主要内容,并通过案例解析对侨务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就界定华侨、归侨、侨眷身份、“三侨生”高考照顾政策、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发放等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

  甘肃省侨办侨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甘肃省侨办通过在全省广泛开展侨法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增强了各级涉侨单位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护侨的意识和归侨侨眷学侨法、知侨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广大侨务干部自身的法律知识,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

  (一)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推进海外侨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2003年以来,共受理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涉及经济纠纷、房屋拆迁、退休待援、子女升学就业、生活困难补助、医药费报销等问题来信来访1491件(次),结案率达到90%以上。2007年9月上旬,甘肃省侨办会同甘肃省信访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关于海外侨胞来信反映国内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各市州侨办、信访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重视海外侨胞来信反映问题的处理,并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和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发挥各级信访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作用,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得到更好贯彻落实。

  (二)积极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坚持走“输血—造血—循环发展”的路子。结合本省实际,因地、因人制宜,先后投放扶贫资金(扶贫贷款)263万元,开展以种植、养殖、运输、科技扶贫为主要内容的侨务扶贫工作,全省近60%的贫困归侨侨眷生产和生活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今年,省侨办又联合省人大民侨委出台针对贫困归侨侨眷生活补助的具体政策,并力争财政部门将贫困归侨侨眷生活补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省侨办在下岗、待岗职工较为集中的兰州市,成立了“全省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中心”。采取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免收培训费用等办法,积极鼓励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参加培训。目前,已有482名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参加培训,一部分人已经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三)做好侨胞、港澳同胞捐赠权益保护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华侨捐赠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的服务和监管工作,维护好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在国侨办和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省侨办牵线搭桥,截至目前,全省引进项目资金2.5亿元人民币,共接受捐赠1.2亿多人民币;改扩建学校347所;设立教育奖学金8个;资助贫困学生8000余人(主要以非义务教育的贫困生为主);捐建侨心水窖2000眼;修建农村卫生院27所(其中3所捐赠了医疗设备)以及其它公益事业,为促进本省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5•12”地震发生后,省侨办积极组织实施了以抗震救灾为重点的“侨爱工程”。在灾后重建项目中,省侨办着重把握好“三个关键”,即关键项目、关键环节和关键意向。省侨办领导多次深入灾区考察指导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项目,要求当地侨办和政府一定要按照国侨办的统一要求设计、规划,把每一个项目都做成样板工程、示范工程。

  (四)注重保护侨界人士政治权益。归侨侨眷中有257名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195人当选为政协委员,有112人担任县级领导职务,35人担任地级以上领导干部。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省侨办全面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对归侨侨眷子女初、高中升学和高考落实了加分照顾措施,对归侨侨眷出境探望配偶、父母以及定居的权利和待遇等给予了保障。-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美术设计/版式设计|陈 悦
刊 号:ISSN 1672-8831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20141
      88387581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