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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侨务法治建设
———2014年大中城市侨务工作协作会综述
2014年NO.6 热点聚焦 作者: 郑 军

  11月3日,由国务院侨办政法司与南京市侨办共同主办的2014年副省级城市暨大中城市侨务工作协作会在南京举行,何亚非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做总结讲话,来自全国各副省级城市、部分省会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侨办的负责同志、部分国务院侨办专家咨询委员及侨务法学专家共90余人与会。此次会议的主题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强大中城市侨务政策法规建设,推进侨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一是主题鲜明。此次会议的召开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仅有一周时间,可谓适逢其时。会议主题鲜明,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强大中城市侨务政策法规建设,推进侨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次会议是全国侨办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办侨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大中城市侨办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认识,增强全面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坚定性,提升侨务法治化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二是参会人员更具代表性。除来自全国各副省级城市、部分省会城市侨办,部分沿海开放城市以及侨乡城市侨办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这是对全国侨办主任会议的一种有效补充。部分国务院侨办专家咨询委员及侨务法学专家以及中新社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分社社长也参加会议,从不同角度对如何加强侨务法治工作提出建议。参会范围适当扩大,更具代表性,更能反映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也促进了侨务理论研究与侨务工作实践相结合。

  三是内容丰富,成效显著。会议期间,南京、济南、杭州、成都、宁波、太原、温州和湛江等8市侨办负责同志作了大会发言。与会代表交流了本地区近年来加强侨务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探讨了在侨务法治建设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对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护侨工作以及制定新一期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提出了意见建议。

  何亚非副主任在讲话中明确了加强侨务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大中城市侨办在这一进程中的主要任务,在与会代表中引起良好反响。他指出,加强侨务法治建设是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推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也是新形势下侨务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他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大中城市在侨务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各项成绩,并对大中城市侨办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侨务法治建设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有效发挥地方立法自主权,积极开展立法先行先试,为本省区乃至全国的侨务立法工作累积经验、提供借鉴。二是切实推进涉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强化对涉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好服务侨界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提升侨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进一步规范侨务行政行为,为侨界群体提供好优质、高效服务。四是强化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党政领导、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对涉侨法律法规的了解,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近年来大中城市侨务法治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近年来,各大中城市侨务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央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有效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党的侨务政策,认真实施侨务法律法规,充实、完善涉侨政策法规,侨务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积累了诸多有益经验。

  (一)完善涉侨法规政策。各地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为基础,重视解决侨胞民生问题,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加强政策配套措施。一些城市开拓创新,在保护华侨权益综合性立法方面取得新突破。继武汉、杭州先后出台出境定居人员权益保障规定,南京、宁波将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济南启动了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立法程序。在帮扶救助困难归侨侨眷、华侨子女教育升学等领域,哈尔滨、石家庄、太原、郑州、成都、福州、海口等地制定了配套政策。在华侨捐赠权益方面,深圳、厦门制定了法规。济南、西安、武汉、大连、哈尔滨、连云港等地深入开展侨情调研,特别是宁波历时一年,在全市动用上万名调查员,同时组建5个海外调查组开展调研工作。这些好的做法为了解侨胞所思、所想、所求,以及科学、民主、规范开展侨务法规政策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切实规范侨务行政行为。大中城市侨务部门认真贯彻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在制定涉侨政策法规时,采取公众有序参与的立法机制、程序和方法,通过网络、报纸、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行政立法程序,使立法和政策制定更加科学民主。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涉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建设,优化涉侨工作流程,推动侨务行政行为公开化和规范化。如在华侨回国定居办理方面,广州、深圳、福州等地都制定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详细工作流程。一些地方采取网络公示、网上预约、服务专线、服务超市等方式,推动涉侨工作公开化、便利化。各地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开展侨界民生工作,积极落实惠侨法规政策,开展各种送温暖活动,认真受理,主动协调解决各类信访案件,努力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不少地方通过强化涉侨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开展法律服务等方式,提升了依法护侨水平。

  (三)搭建依法护侨有效工作平台。侨务政策法规工作覆盖面广、综合性强,在推动涉侨立法、出台相关政策、执行法规政策与宣传等方面都需要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这些年来,各地侨务部门建立起涉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联合做好侨情调查、侨法宣传、为侨服务和依法护侨方面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南京、厦门、长春市成立了“全市侨务工作联席会议”、“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外事侨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协调、研究、解决重大涉侨工作和重大问题。青岛、宁波、南宁、合肥等市侨办坚持“引进与保护”并举,建立了侨资企业联系服务跟踪制度和侨商投诉工作责任制等,加强与侨资企业的联系,及时协调处理有关经济纠纷。西安、沈阳等地依托社会力量,成立了“涉侨仲裁法律服务中心”、“涉侨法律顾问团”、“侨务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组织,为权益受侵害的侨胞提供法律帮助。

  (四)积极营造依法护侨的良好环境。侨务法制宣传是依法护侨的重要环节。各地侨办面向社会、面向有关部门、面向社区,加强工作规划、丰富宣传载体、完善宣传网络,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侨法宣传活动。如宁波、杭州、温州等地侨办结合社区侨务工作创建和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侨法进社区、进侨乡、进侨企活动;西安、青岛等地侨办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打造新型侨法宣传平台;杭州、福州、太原、湛江等地不仅将侨法纳入普法规划,而且积极推动侨务工作走进地方党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对侨界群体和侨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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