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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侨务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护侨水平 ———2014年国务院侨办召开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会议
2014年NO.6 热点聚焦 作者: 国侨办投诉协调司
11月14日,国务院侨办在贵阳召开“2014年国务院侨办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会议暨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换届会”。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办有关负责人,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等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总结成绩经验
努力开创新局面
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庄荣文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他指出,全国各级侨办紧紧围绕侨务工作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宗旨,认真受理侨商投诉案件,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协调推动解决一批大案、难案、积案,维护侨商国内投资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新进展。
据统计,2013年以来,国务院侨办和各地各级侨办受理涉侨经济纠纷约1150件,办结约600余件,办结率超过50%。
各地新探索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维权方法主要有:围绕需求为侨商提供多方位政策信息服务。如,上海市侨商会通过合作的律师事务所为侨商会成员提供自贸区境外投资、金融交易等专业服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宣传。如,国务院侨办组织的“中国经济与法律专家巡讲”活动、“为侨商服务法律专家境内巡讲活动”,以及江苏、广东、浙江、北京、济南等省市侨办、侨商会组织开展的维权宣讲活动等。服务先行,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山东、浙江、广东、上海、南京、宁波等省区市侨办选定辖区内重点企业作为联系单位,由办领导分头联系,定期到企业调研、走访,协调解决企业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不少侨办在着力推动当地人大制定、出台、完善相关涉侨法规政策方面做了积极探索。投诉协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国性维护侨商投资权益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取得进展。为侨资企业法律顾问团工作成效显著,已成为侨务部门维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总结做好投诉协调工作的基本经验,他指出: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是做好投诉协调工作的关键;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是做好投诉协调工作的根本;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是做好投诉协调工作的基本原则;齐抓共管、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做好投诉协调工作的保障;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是做好投诉协调工作的有效手段。
庄荣文副主任就未来一段时间开展好投诉协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对投诉协调工作的领导。维护侨商中国境内投资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改变只重视引资引智、轻视维护侨益的现状,克服畏难情绪,实现引进与维权服务两手抓,全方位做好投诉协调工作。二是准确定位,在法治的轨道中处理好涉侨经济纠纷。各级侨务部门要准确把握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并处理好与司法工作的关系,使投诉协调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并积极推动保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中央及地方有关立法。三是进一步健全全国性为侨资企业法律服务网络建设。要继续巩固“五侨”联合协作机制等平台建设,完善侨务系统内的侨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侨商会、海协会在维权护侨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深化法律顾问团工作建设,增强为侨服务能力。要健全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增强各地法律顾问团协调联动,挖掘潜力,创新手段,丰富内容,做好宣传,扩大影响。五是健全工作机构,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副省级以上侨办要配备专职干部从事投诉协调工作,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完成换届工作
基本实现顾问团律师全国覆盖
会议期间,举行了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换届会议,会上宣读了《关于聘任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2015-2017年度特聘律师的决定》,为38位第四届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颁发聘书,2位律师代表就如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自身优势、依法维护侨商投资权益作了发言。
为加大依法维护侨胞在华投资权益工作力度,综合考虑第三届法律顾问团成员续聘情况,经前期征求地方侨办意见,国务院侨办在现有“法律顾问团”成员基础上,请有实际需求的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14个省、自治区各推选1位特邀律师,使特邀律师队伍达到38人,遍及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形成地域网络。
本期法律顾问团成员包括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及地方律协领导,多人担任当地知名大学的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仲裁委成员,业务领域多集中在涉外经济以及侨商投资比较集中的房地产纠纷、股权纠纷等方面,一部分成员系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具有很强的带动全所服务侨胞的能力。这样的资历背景将进一步强化全国性为侨资企业法律服务网络的高效性、实用性、稳固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于2005年。历届法律顾问团在维护侨胞国内投资合法权益,助力侨企更好更快发展,推动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均发挥积极作用。
广泛交流借鉴
共促侨商投诉协调工作发展
会上,人大华侨委法案室主任毛起雄简要介绍了我国依宪护侨的历史以及华侨委在涉侨立法、涉侨监督、涉侨宣传方面的情况,分享了华侨委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宪法保护侨益的若干思考,为与会代表上了一堂热情的依宪护侨宣传课,使大家备受鼓舞和启发。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司副司长刘福臣肯定了法律顾问团的积极意义,并对受聘律师提出四点具体要求,希望他们能不负重望,为广大侨商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国家信访局办信一司司长徐思鸣简要介绍了国家信访局受理涉侨信访和当前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情况,对进一步加强涉侨信访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为与会代表普及了最为新鲜的信访原则、信访政策,受到好评。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部长张岩分享了侨联对当前涉侨经济纠纷发展态势的若干看法,并提出相关应对建议。
中国侨商会副会长、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学利在交流发言中分享了侨商组织维权的优势。目前全国由地市级以上侨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侨商组织已接近90家。维护侨商合法权益是各级侨商组织“为侨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侨商会于2011年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决定成立维权委员会。维权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0余件,通过各种渠道沟通协调,不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受到涉案会员企业的好评。他代表广大侨商表示:我们相信,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随着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通过国务院侨办、地方各级侨务部门、中国侨商会侨商组织和法律专家等多方合力,发挥整体优势,广大海外侨商的投资权益将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今后将会更好地维护广大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率会越来越低,即便有此类事件发生,也会依法得到更为妥善合理的解决。
分组讨论畅所欲言
工作方向清晰一致
浙江、河南、贵州省和南京市侨办代表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大会交流发言和小组讨论,使各方智慧得以宣扬、融汇,工作方向得以清晰、一致,干部士气得以振作、提升。
在法制建设方面,与会代表建议国侨办和地方侨办推动有关立法部门尽快出台侨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章或办法,做到有法可依,并印制有关涉侨法规汇编,以利维权。
在机制建设方面,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投诉协调工作需建立高效的多部门联动机制。
在法与情的关系处理方面,与会代表认为侨办作为广大侨胞的“娘家人”,与侨胞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在建设法治中国、促进社会公正、拥护司法独立的过程中,侨办应审大势、明大理、通人情,在正确区别判断的基础上,延展工作手段,在维权方面做到深入而不介入,引导而不干扰,做好侨商的法律辅导、心理疏导。
在介入节点方面,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投诉协调工作需关口前移,早期预防,利用咨询会、巡讲团、平台活动等,引导侨商更好地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促其从企业初创阶段就合法合规,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维权,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法治环境搭建方面,与会代表普通认为投诉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帮助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加大对侨商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侨法宣传,积极建立依法维护侨商投资权益的宣传阵地,健全宣传体系,扩大宣传范围,努力加深社会各界对侨务工作的认知;定期举办维权主题活动,保护侨商权益。
在具体工作方法方面,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投诉协调工作需各级领导加强对侨商投诉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支持;需转变思路、大胆创新,搭建网络平台,加强各省市间的交流互学;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设立专门处室或指派专职干部从事投诉协调工作;可与人大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赴地方督办重点纠纷,推动问题解决;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做大做强涉侨法律维权服务站等涉侨维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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