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聚焦   > 正文

努力提高国内侨政工作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在国内侨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登)
2015年NO.4 热点聚焦 作者:裘援平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谋划“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全国侨办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依法履行各级政府侨务部门职能,持续构建侨务工作科学发展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一个“一百年”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总结国内侨政工作规律和实践经验

  侨务即侨政,顾名思义是管理国家涉侨之政务,是政府侨务部门的法定职责。近年来,各级侨务部门在国内侨政工作领域,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侨务政策,着力开展工作,为支持国家发展大局、改善侨界民生福祉、促进侨务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一)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涉侨法制建设。涉侨政策法规是侨务工作的生命线,科学制定、广泛宣传、有效实施涉侨政策法规,是国内侨政工作的基础性内容。各级侨办高度重视涉侨政策法规研订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框架内,针对侨胞和归侨侨眷反映集中的参加社会保障、出入境待遇、财产保护、子女就学、计划生育、回国定居等问题,联合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多领域涉侨政策法规体系。各级侨办还广泛开展涉侨政策法规宣传,累计设立1163个“侨法宣传角”,发放300多万份宣传资料,10多万人次参加专题培训。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执行涉侨政策法规。上海、宁波等地侨办统一规范涉侨事务办理,提高服务效率;河南、湖北、杭州、深圳等地侨办联合司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设立涉侨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侨界法律顾问团,依法协助侨胞维护自身权益。

  (二)坚持有为有位,把握政策导向,更好服务国家建设。各级各地侨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国家和地方重大任务,发挥侨务优势,力争有所作为。国务院侨办15年来累计组织358支“送温暖医疗队”,数千名侨界中高级医疗专家参与,为数十万群众进行免费义诊和健康咨询。“侨爱工程——抗震救灾温暖行动”协助海外侨胞成功实施了一批灾后重建项目,展现了侨胞血脉相连的大爱精神。围绕“侨爱工程”品牌,各级侨办联手开展了“万侨助万村”、“点亮藏区牧民新生活”、“陈沙立先生救护生命万里行”等重大专项捐赠,为帮助贫困地区改善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侨胞、港澳同胞通过侨办支持、捐助国内公益慈善事业总额超过900亿元人民币。各地侨办在工作中,切实维护捐赠人合法权益,不断规范和完善侨捐工作程序,有效涵养了侨务资源。

  (三)坚持用心用力,紧贴需求导向,持续改善侨界民生。各级侨办始终将保障归侨侨眷民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帮助困难归侨侨眷脱贫解困,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华侨农场改革近10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0多亿元,彻底解决了华侨农场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改造农场危旧房,理顺了体制机制,归难侨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国务院侨办会同有关部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意见》,为侨务扶贫工作提供了有效政策保障。各地采取建立扶贫档案、设立侨务扶贫专项资金等不同帮扶措施,不断加大侨务扶贫力度。“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开展7年来举办培训班近6200期,培训约25万人次,实现创业就业人数达12.6万人。“送温暖慰问活动”在“十二五”期间累计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近40万人次,解决了一批突出困难问题。

  (四)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导向,夯实为侨服务基础。

  各级侨办坚持重心下移,依托基层社区开展为侨服务,努力构建基层为侨服务体系。国务院侨办与民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开展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累计建成320家示范单位和90家明星社区,依托社区建立了80个“暖侨敬老活动”联系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各地侨办积极引导侨界人士发挥力量为社区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将为侨服务与创新基层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双向服务”机制。全国侨办系统向下延伸直接面向侨胞的工作触角,每年受理侨胞来信来访都在4万件以上,办结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准确把握国内侨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世情国情侨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国内侨政工作面临新形势、肩负新使命。

  (一)国内侨政工作肩负的使命更加光荣。我国有海外侨胞6000多万,归侨侨眷3000多万,他们中间蕴含着丰富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是我国独特的战略资源。在我国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冲刺阶段,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企业走出去、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中,要想把潜在而丰富的侨界资源转化为民族复兴的强大助力,就需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确保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公平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就需要面向基层加强侨政工作,维系海内外中华儿女的精神血脉,强化同根同源的情感纽带;就需要维护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激发海内外侨胞参与国内发展建设的积极性,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二)国内侨政工作面临的变化更加复杂。改革开放之初,国内侨政工作主要面向老一代归侨侨眷特别是归难侨。而目前原有老归侨侨眷数量减少,新侨和新海归成为归侨的主体,跨境流动和身份模糊涉侨群体扩大,各类园区成为海归首选聚集地。大批新华侨华人希望在出入境、回国落户、就业创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更多便利,他们在国内的眷属生活上面临一些特殊困难,华侨农场侨务工作面临社会化转型,城乡散居归侨侨眷脱贫任务仍然艰巨,许多涉侨问题需要研究、出台和完善政策加以解决。国内涉侨群体结构的重大变化,侨政工作对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侨界群众利益诉求的日益多元化,国家对华侨华人的期待提高,使国内侨政工作内容与对象不是减少了,而是更多了、更复杂了。

  (三)国内侨政工作改革的任务更加艰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每一个“全面”都给侨务事业提出新任务、新要求、新课题。一是要求各级政府简政放权、优化职能、健全机制,强化公共服务。二是注重依法行政、依法办侨务。不仅要维护归侨侨眷权益,还要维护海外侨胞权益。三是强调按从严治党原则加强全国侨务系统队伍建设,提高为侨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跟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在经济新常态下,侨资企业融资困难、市场竞争和投资纠纷等更加突出,海归创业缺乏资金和企业平台,维护侨商侨胞投资创业权益任务更加繁重。必须拓宽国内侨政工作视野,把侨务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推进,注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平台和机制,使工作全面覆盖国内各涉侨群体和领域。

  (四)侨政工作能力的提高更加紧迫。与国家发展要求、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制约侨政工作在更高层面、更广领域发挥作用。一是缺乏总体谋划,存在职责不清、定位不准、机制薄弱、手段有限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国内涉侨政策法规不够完备,国家层面缺乏华侨权益保护法等上位法,普适性立法涉侨内容跟不上,对侨界困难群体照顾性政策和经费帮助不足;三是为侨服务平台机制建设五花八门,品牌活动“碎片化”、“形式化”;四是侨务工作基层基础薄弱,部分新任侨务干部需要熟悉政策,提高服务能力等。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形势发展变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以新思路破解新难题,以新举措适应新要求,以新机制谋求新发展,争创国内侨政工作新业绩、新局面。

  三、做好新形势下国内侨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新形势下的国内侨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主题,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加强国内侨政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着力构建长效性、广覆盖的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和工作平台,更好地维护侨胞正当合法权益,更好地改善和帮扶侨界民生事业,更好地团结调动侨界群众参与实现中国梦,为党和国家侨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一)全面深化改革,优化政府职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既是中央对国家社会建设领域改革提出的总要求,也为深化国内侨政工作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此,要认真履行各级政府侨务部门职责,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整体规划、政策指导、法规制订、机制建设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尤其要把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寓管理、教育、维权、引导、运用于服务之中,注重依托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和网络延伸,建立健全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国内侨政工作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建设。要注意调动并利用各方面资源,积极开展暖侨、助侨、护侨、强侨工作,让侨界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护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要把涉侨政策法规作为侨务工作的根本依据,将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立足点,组织各方面力量加强涉侨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修改和执行,厘清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这个特殊群体与国内一般居民的“同”与“不同”,从一般到特殊深入研究确定他们合情、合理、合法需求,善于发现和纠正歧视侨胞的错误倾向和侵权行为,有的放矢地做好依法护侨工作。要研究形成各级侨务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进一步推动各级侨务部门工作职能、权限、程序、内容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将指导、落实、检查涉侨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职责抓紧抓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侨侵权案件,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重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及侨商企业投诉协调工作,逐步将涉侨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信访人按法定程序反映诉求,同时也要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教育侨界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努力维护侨界和谐稳定。

  (三)把握形势变化,拓展工作领域。面对国内侨情变化和侨胞需求增多,以及为国家和地方发展建设服务的新要求,我们要注重构建全面覆盖国内各类涉侨群体的多层次、长效性工作机制,加强示范引领和分类指导,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激发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海归”等新生代华侨华人集聚在各类高新区、开发区,那里已成为侨胞参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要将园区侨务工作作为建立健全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拓展侨政工作领域的重点任务,加强与新归侨专业人士和团队的联系,为他们提供事业发展、生活保障和事务办理等各方面服务,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国内发展环境,积极融入园区,确保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要持续推动“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做贡献”的双向服务,使社区各项公共服务有效覆盖社区内归侨侨眷。积极拓展楼宇、公寓、新村等新型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中的侨务工作,研究拓展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侨界高级知识分子聚集区域为侨服务工作,加强与侨界代表人士的联系,鼓励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深入推进华侨农场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促进华侨农场良性发展;加快华侨农场社区建设,引导支持归难侨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共享社区公共服务。

  (四)加强统筹协调,实现精准发力。侨务工作行政资源有限,服务大局、服务侨胞要找准靶心,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把力量更多投放到归侨侨眷和流动型侨胞聚集地区,投放到解决侨胞反映最集中、最紧迫的问题上。涉侨政策更多的是与国内其他公民平等的普惠性政策,要善于利用各地各部门制订或出台普适性政策举措、改革举措之机,努力推动将涉侨群体纳入总体考虑,同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减少“马后炮”带来的被动。特别是在政策上和资金上,要考虑特殊困难侨胞和归侨侨眷,体现党和政府对侨的特殊关怀。要制定到2020年使困难归侨侨眷基本脱贫的任务目标,倒计时规划和推进相关工作。要引导和支持侨胞通过社团组织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发挥作用。善于调动基层社区、志愿者队伍、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积极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更好地满足侨界群众需求。

  四、下一阶段国内侨政工作的重点任务

  各级侨办要按照建设法治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重点加强“四位一体”和“四个一”的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及内容建设。

  (一)政策法律服务。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加强涉侨立法工作。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护侨奠定法律基础。国家层面华侨权益保护法已列入国务院2015年立法研究项目计划,有的省市已经先行先试,希望有立法权的地方主动作为,推动开展地方性立法。适时研究修订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在各类相关立法中推动加入涉侨内容,逐步形成较完备的涉侨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完善涉侨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华侨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侨胞和基层对涉侨政策法规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华侨华人出入境、依法平等参加社会保障、办理民商事务、华侨参政议政、华人身份证明、慈善捐赠管理、中国绿卡发放等体制性、政策性和程序性障碍,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抓紧研究解决。各级侨办要按照高效便捷公开等原则,规范和改进办理涉侨事务等工作程序与行政行为,着力解决侨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努力将归侨侨眷纳入各级政府普惠性政策覆盖范围。三是加强依法护侨工作。建立健全维护侨益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涉侨政策法规实施的协调会商和监督检查,依法解决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遇到的侵权和经济纠纷等问题。建立健全为侨法律服务平台,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义务服务等方式,组织“为侨服务律师团”、“侨务法律咨询中心”等,为广大侨胞提供法律服务。重视做好信访投诉协调工作,畅通侨胞诉求表达渠道,加大对涉侨重点侵权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能够纳入法治轨道的纳入。继续开展侨务法治宣传,推动涉侨法律宣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引导广大侨胞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四是提高干部法治素养。通过培训班、学习班等,加大对国内侨政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依法办侨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进一步规范依法履职行为。

  (二)涉侨事务服务。各级政府为侨服务要实现全覆盖和制度化,必须要有长效性、广覆盖的窗口、机制、平台和网络,必须依托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及延伸网络。我们国家各领域、各部门、各层级的工作几乎都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针眼就在基层政权组织和社会管理网络中。关键是要把该执行的政策督促到位,该开展的工作部署到位,该推动的事项落实到位,让侨务政策和侨务工作这条线,“穿”进社区、园区、农场、院校等政府派出机构和基层组织的“针眼”,纳入日常政府工作和社会治理范围。要统一规范涉侨事务办理,优化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办理效率,通过窗口服务、网上服务、上门服务、甚至“掌上”服务,方便群众自助办理涉侨事务。要研究华侨回国定居、身份证明办理、就学就业等涉侨事务办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方面推动解决。

  (三)侨界民生服务。要加大改善侨界民生投入和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侨爱工程”的综合效益。一是加大专项救助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经费支持,推动定向补助救助,落实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做好早期老归侨、困难家庭、空巢老人、寄养儿童、农村散居困难群体保基本和关爱帮扶工作,坚持精准扶贫、教育扶贫和“造血式”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侨务扶贫工作合力。二是增强侨爱工程的综合效益,继续围绕国家和地方中心工作,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做好品牌项目策划,除实施有社会影响的捐赠项目外,适当增加对困难侨胞的帮扶,集全国侨办系统之力,将“侨爱工程”打造成实现侨胞爱心善愿、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的工作品牌,展示政府侨务部门为侨服务水平、涵养侨务资源的重要渠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侨捐项目遴选、资金使用、监督反馈机制,加快侨捐项目信息库建设,自觉接受侨胞捐赠人和社会监督,提高侨捐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三是引导华侨捐赠资金,特别是涉侨基金会的公益项目,瞄准重点贫困地区和重点民生领域精准发力,切实提高侨捐工作科学化水平。同时加强侨捐资源涵养,通过开展服务联谊活动感恩侨爱,积极研究向侨界慈善家授荣的方案,主动向媒体和社会推介重点侨界公益慈善人士,为“侨爱工程”可持续发展凝聚强大动力。

  (四)事业发展服务。要探索建立长效化、机制化引资引智工作体系,通过引进之前之后的有效服务,引导侨资侨智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国家及地方发展。这就需要围绕国内发展需求建好引智引资平台,根据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需求,做好政策支持、事业扶助、生活保障、家属安排、便利居留等各类服务,针对侨胞事业发展需要,协调解决起步融资、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问题。而这些服务恰恰能够吸引和留住更多侨资企业和海外人才,也更能为国家和地方发展大局用上力、出实绩。国务院侨办近期推动建立侨商银行、支持建立侨梦苑—侨商产业聚集区和海归创业聚集区、在中国侨商会建立科技创新委员会等,都是在探索通过打造有效机制并改进相关服务,在更大范围推动“双招双引”和侨商与专业人士的融合发展及互利共赢。华侨农场虽然基本完成“三融入”,但它们暂时还脱不了“侨”的性质,仍要“扶上马、再送一程”,通过巩固改革成果,扶持产业发展,变“输血”为“造血”,支持有能力的归难侨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对贫困归侨侨眷要继续予以关注和帮扶救助。

  (五)建立四个平台机制。国内侨政工作要实现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可以有发挥创造性的“自选动作”,但是还要有明确的“规定动作”,否则难以在全国侨务系统形成相对统一的整体架构和相对规范的工作体系。为履行上述四个服务职能,需要建立起码的工作机制。一是开设一个窗口,即涉侨事务办理窗口,在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上,例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开设侨务工作窗口,受理办理涉侨各项事宜,让广大侨胞和归侨侨眷求助“有门”,提供便利、高效、周到的行政事务服务。二是打造一个平台,即涉侨活动平台,在侨胞和归侨侨眷较为集中的社区、园区、高校、华侨农场等,建立“侨之家”活动平台,便于开展交流培训文体等活动,使侨务部门有面对面组织对侨活动的平台,为归侨侨眷搭建联谊交流的场所,让归侨侨眷找到“家”的感觉、感受到国家的关怀。三是构筑一个网络,即与广大归侨侨眷联系互动服务网络,通过中国侨网、各级侨办网站、各社区、园区、农场等网站,并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与侨界群众建立全天候联系互动网络,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各类网上服务。四是建立一个机制,即为侨公共服务和维护侨胞权益协调机制,各级侨办与侨务工作窗口、“侨之家”活动平台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会商,研究解决涉侨公共服务和维护侨胞权益相关问题,统筹窗口服务和活动平台功能,各有侧重地开展涉侨事务办理、权益保护、关爱帮扶、惠侨强侨、联谊交流等工作。推动侨务工作与社会网络化管理无缝对接,形成共商共建共享机制。同时调动企事业单位、侨联组织、志愿者队伍及非政府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参与为侨服务活动,扩大为侨服务供给,共同建设广覆盖、长效性的基层为侨服务平台。

  (作者系国务院侨办主任)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美术设计/版式设计|陈 悦
刊 号:ISSN 1672-8831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20141
      88387581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