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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发文将社区侨务工作列为街道工作内容
2004年No.3 信息平台 

  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街道工作的意见》并发布施行。

  该《意见》对街道在社会管理工作履行的职责和任务的条款(第19条)中提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侨务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维护和保障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辖区内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

  街道,俗称“小政府、大社会”,工作千头万绪。社区侨务工作通过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列为街道工作内容之一,充分体现了广州市政府对广大海内外侨胞的关爱,这对凝聚侨心,发挥广州大侨乡的优势,将产生积极影响。

  (孙荣)

  本栏目责任编辑 崔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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