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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宝贵资源” 应取有效对策 ——浅析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现状及工作建议
2004年No.1 研究与探讨
编者按: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他们在国内创业遇到的种种问题和困难,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本文提出了加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工作的对策思考,值得一读。
湖北省侨办课题组
一
近几年来,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呈持续升温态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改革开放初期出国深造、学成后留居当地的新一代华侨华人,经过近20年的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和顽强拼搏,大多立足当地,成为某领域的专家。他们有较高的学历,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了解市场经济运作,渴望成就一番事业。强烈的事业心,促使他们不断寻找创业的机会。同时,这一批专业人士大部分是在国内完成高等教育后出国的,他们熟悉中国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始终眷恋着祖(籍)国的命运,有报效祖(籍)国的强烈愿望。他们希望回国(来华)创业,在发展自身事业中实现人生的价值。另一方面,世界经济长期处于低迷状态,而中国社会稳定、经济高速增长,成为了包括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在内的世界人才创业的理想场所。具体表现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发展空间;中国入世,提供了更多施展自身优势的机会;我国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华侨华人来华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以高新技术投入改造传统产业的优惠政策,提供了更多的用武之地。
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用自己拥有的专利技术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大多数先经过创业园孵化一至两年,然后从创业园迁出落户到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壮大。二是受聘到企业做CEO、CFO、CTO等,或就某一项技术改造、技术攻关与企业合作。三是以考察访问、短期讲学、合作研究、共同培养研究生、受聘为教授或客座教授等多种形式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
新一代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人员素质好。回国(来华)创办企业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大多具有较高学历,掌握着当代科技的一些前沿技术,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二是产品科技含量高。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办的企业,许多产品属高新技术领域,他们中许多人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技术成果,有相当部分填补了国内空白。三是投资方式多元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有的利用自有资金,有的利用国际风险投资基金,有的以技术入股,有的与具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合资,有的作为外国公司代理或高级管理人员而拥有一定的股份。四是“哑铃模式”。即企业部分成员在国外搞研发,部分成员在国内创办企业,这样既可以跟上国际科技发展的最新进展,又可以利用国内市场、资金和廉价劳动力。
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办高新技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是他们在创业过程中,更多地采用了当今市场运作方式,这对于推动国内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有一定促进作用;二是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一般都有较多的国际间的关系,与欧美大公司联系密切,发挥着与国际市场沟通的桥梁作用,有利于促进国内企业科技进步、产品创新和走向国际市场;三是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办企业,将资金、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对外联系渠道等一起引入,不仅增加了税收,提供了就业机会,而且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培养了一批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为支持新一代华侨华人事业的发展,鼓励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中央有关部委和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北等许多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技术股方面的优惠。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可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或进行技术转让。以高新技术成果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注册资本的35%或更高。二是身份认定方面的政策。持中国护照的华侨专业人士可以护照申请注册企业。需要评定技术职务时,可以根据本人条件直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对其在国外取得的与国内相应的技术职务原则上给予承认。三是家属安置方面的政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未成年子女,如需在当地学校借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条件好的学校学习。其子女参加高考、中考的,可参照归国华侨子女入学的规定,给予照顾。子女入托、就业等给予优先照顾。随归的配偶可以在企业所在地落实户口。四是生活、企业用房方面的优惠。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提供较宽裕的住房(周转房)。对企业办公用房实行三年低房租优惠。五是税收方面的优惠。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办的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两年内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财政返还,后三年返还50%。从事园区鼓励的生产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已缴纳的地方营业税,两年内由财政返还50%,后三年返还25%,等等。
二
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华创办企业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方面的问题,包括公司注册手续、企业税收和出入境等方面的问题。关于公司注册,目前国内采取的企业审批制,手续繁杂,耗时费力,而且审批后也并不能对企业进行真正有效的监管,希望改审批为登记,以便与国际接轨;关于税收问题,认为现行17%的增值税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来说显得高了些,这类企业筹措资金不易,先期投入大,有些支出又不能计入成本,企业刚有第一笔收入就要交17%的增值税,对小企业发展不利,希望对新开张的小企业能延缓一些时间开征;关于出入境和出入港澳方面,希望能有更为便利的政策规定。
二是资金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新一代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资本短缺,贷款又没有物业抵押,目前注册资金过高,致使一些有专利的项目搁浅。此外,国内风险资金的投向,主要还是由行政人员来决定,希望建立更为完善和科学的评估机制,由专家决定。
三是软环境方面的问题。一些行业和领域仍有垄断经营色彩,不利于企业的进步;依法办事不严格,行政干预过多,人为因素对创业的成败影响较大;有些政策很好,但落实起来往往大打折扣;配偶回国难于找到满意的工作,在有的地方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还有一些困难。
四是用工方面的问题。员工录用受地域、人际关系、家属、户口等问题的影响较大,企业看好的人常常调不进来。一些员工需要高薪聘用,但有些地区不分行业、不分地域,规定员工工资总额不能超过成本的百分之多少,超过部分不能计入成本等等,这样不利于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吸引人才。
此外,还有一些问题反映比较多,如:应制定全国统一的鼓励华侨华人科技人才多种形式回国(来华)创办企业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华侨华人科技人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金等风险投资机制;建立评估高新技术项目的科学体系;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准备进一步开放的投资领域如电信、金融等,优先向海外华侨华人创办的企业开放;对回国(来华)创办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出入境及申办港澳多次往返签证等方面放宽限制、简化手续;放宽技术入股比例限制等等。
三
加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工作的对策思考: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要充分认识到海外华侨华人的独特作用和潜在的发展优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虽然获得了外国的长期居留权,有的还加入了外国国籍,但内心深处始终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只要有机会就会报效祖(籍)国。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对引进海外华人华侨专业人士工作的重视,我们认为应该成立必要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本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工作,研究确定有关政策。工作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积极引进海外华人华侨人才;二是对已经回国创业发展的专业人士要加大关心和扶持的力度,从各方面满足其工作、生活的需要。同时要明确各级侨务部门以及各单位负责侨务工作的部门是开展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工作的基本网络。要建立以侨务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网络。
第二,加强对外宣传,扩大信息交流
——加强宣传力度。可以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特别是互联网等媒体,介绍宣传在中国创业的典型事例。可建立以海外华人华侨来中国创业和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网站,介绍有关政策、创业环境、生活环境。
——加强交流活动。在组团到国外招商引资时,可以配备一套完整的中、英文宣传册,内容包括吸引海外华人华侨的政策措施,现有的有关投资、创业的政策法规,以及来华后的生活问题如何解决等,尽量做到越详细越好;同时吸纳已归国的创业者代表参团工作,以他们的亲身经历增强宣传的具体性和可信度,以吸引更多的华人华侨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工作。
第三,建立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才资源库,合理规划,完善开发体系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服务网络,将各部门掌握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信息资源集中汇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信息库。建立海外人才资源认定中心,组建由各部门、各门类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机构,制定多元结构的考评指标体系,确定科学的考评或评估方法,科学地确定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实际学术水平和科技能力。建立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资源开发专业目录,对项目进行整合或捆绑,把招商引资和招贤引智结合起来,以项目吸引华侨华人专业人士。
第四,搭建吸引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发展的平台和载体
一是逐步建立全国性的华侨华人专业人才市场,通过市场运作,吸引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二是按专业设立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园区,依托专业性创业园区吸引华侨华人专业人才;三是将“请进来”与“走出去”招才引智相结合,以小型化、专业化为主;四是从“会议”、“活动”招才引智转向网上招才引智。
同时,把吸引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发展与为国服务相结合,如:国内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联合做课题、联合办学、联合培养研究生,互派访问学者,聘请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为兼职(客座)教授、研究员等;国内企业就某方面的技术攻关聘请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可以来华工作,也可以在国外工作;引进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管理,合作方式可以是购买,也可以是股权分享;引进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合作办企业、研究机构、中介机构等;引进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利用自主知识创办合资、独资企业;委托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招商、销售产品、开辟劳务市场等。
做好已回国(来华)创业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服务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回国(来华)创业初期,在办公用房、启动资金、企业注册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营造有利的创业发展环境,包括风险投资市场、生产配套能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子女就学、生活公寓、创业园区的文化建设等。除此之外,创业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也很重要。在积极落实现有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制定更优惠更实用的政策。
——在创业园成立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生活工作服务站,为出国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员办理来园区长期定居或短期工作手续,办理申请企业手续,帮助申办有关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资助经费、租借公寓、提供信息服务等。
——在海外学子创业园内,降低有关企业如信息咨询类的注册资本金的限制,方便广大创业人员企业的起步发展。
——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或免费厂房或租用土地,以鼓励专业人士创业发展。
——重点支持一批有发展潜力、有广阔市场,并对本地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政策,以发挥产业带动作用。
——建立有效便捷的融资渠道,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方便创业初期的企业获得发展资金。
——创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员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由管理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员的行政部门牵头,吸引市内外投资公司、上市公司及政府有关职能机构共同创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员技术交易市场,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独立运营的技术交易平台,解决知识产权产业化初期资金不足、缺乏依托的问题。
——建立企业产业化基金,政府可与银行协商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门贷款,对符合产业化条件的企业予以贷款贴息的支持。
——商品进出口管理部门做到关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开展网上查询服务等措施,简化手续,降低成本,方便企业进口设备、出口商品等。
——成立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者俱乐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来华创业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合法权益。
第五,落实“来去自由”的方针,强化激励机制
要探索建立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工作的“绿卡”制度,使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既可享受“国民待遇”,又便于两地流动。要实施“候鸟”政策,对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采取请进来短期讲学、提供咨询、科研项目合作等,也聘请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中高层次人才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人才比较集中的城市创办研究所或实验室,直接吸引当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力争创建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才市场建设,重点发展海外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力争与发达地区、发达国家的人才信息网络实现联网,培育一个功能齐全、运作规范、竞争开放的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才市场。同时,要积极发展与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才市场相配套的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中介服务机构。
针对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报效祖(籍)国,发展事业,投入回报的心态,建议对引进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工资待遇参照其在国外的工资情况,从优确定,并随本人职务和工作情况的变动作相应调整。对于某些效益高的产业和企业,应根据引进人才的产出效益,享受效益分配。引进人才以技术、专利等参与分配,使引进人才的智力投入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对引进的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高层次人才要采取腾出位子,委以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等形式,为引进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施展才干提供发展空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要以政府名义授予应有的荣誉称号,从精神上加以激励。
第六,发挥大学、科研机构的优势利用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资源
大学、科研机构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实力雄厚。这是吸引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一大优势。
要重视把引进技术、人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密结合起来。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最重要的是专业接触。很多专业都需要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方面的配合支持。同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可利用与国外进行合作交流的机会,吸引华人华侨回来创业或工作。
高等院校每年出国的学生不少,他们与母校感情深厚,联系密切,可以通过各个高校与其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员取得联系,争取吸引他们回来工作或创业。高校可以成立专门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员管理部门,负责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人员的派出的同时,与已经出国的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
第七、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社团组织及知名专家的作用,以侨引侨
湖北省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张海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工商界实业家的“联络网”,通过这张联络网,已经吸引了不少华人华侨专业人士回来,并且通过他们继续吸引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湖北省创业或以多种形式为湖北省服务。
应积极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社团及组织的作用。其着眼点虽在国外,但在与国内的交流与合作中起着桥梁的作用。国内有什么信息,有什么需求,都可以通过华人华侨社团组织所办的网站、杂志等媒体来传达、交流;而国外的华人华侨与社团组织一般保持着比较密切的联系,利用社团组织比直接联系个人的效率和效果要好得多。
各级侨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可以在加强与原有华人华侨组织联系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的友好城市关系,与当地华人华侨组织取得联系,并进一步扩大联系范围,由一个城市到一个国家,乃至一个地区。在建立联系之后可以通过当地组织进行招聘、招商活动,并牵头组织一些区域性、世界性的联谊活动,互通信息,交流沟通,进一步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组织的桥梁作用。
(此文为国侨办重点研究课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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