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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侨务招商引资工作的几点思考
2006年No.6 研究与探讨 作者:华鹏 王林 郑卜今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侨务招商引资工作要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效,更加突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就必须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侨务招商引资工作全局,注意纠正和克服侨务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错误认识和倾向。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好“主角”和“配角”的关系,“把握大局、服务中心、找准定位、扬长避短”,积极服务经济建设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招商引资工作主要是由发改委、外经委、经委、科委等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这些部门在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中唱“主角”。侨务部门主要面向侨务资源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在前期牵线搭桥阶段是唱“主角”,但后期就是做一些配合协调工作,扮演“配角”。但是,不管是唱“主角”,还是当“配角”,不管是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主要环节,还是负责招商引资的次要环节,总之,一切努力,一切工作都是为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这一点上,一定要调整好心态,适应“角色”的转换,把该扮演的角色扮演好。
其次,要注重涵养侨务资源。侨务招商引资和涵养侨务资源二者是紧密联系的,是一种互动互促的关系,侨务招商引资过程既是一个服务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涵养侨务资源的过程。工作中,如果既重引进,又重涵养,那么侨务资源就会不断丰富,侨务招商引资就会有不竭的源泉;如果只重引进,不重涵养,那么“侨”与我们的关系就会渐渐疏远,侨务资源的作用就会慢慢弱化。因此,在开展侨务招商引资工作的同时,必须注重涵养侨务资源,着眼海内外侨情不断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既积极拓宽海外联谊渠道和领域,又扎扎实实做好为侨服务工作,做到为侨服务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机统一,从而确保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一般来讲,对侨务招商引资工作,政府没有作为硬性指标进行考核。如果抱着一种“招多招少一个样”的工作态度和标准,那么,就可能错过很多难得的机会,失去很多宝贵的资源。因此,侨务部门和广大侨务干部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工作的高标准,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好侨务招商引资工作,始终做到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
二、正确认识和把握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大力实践科学的发展观
一方面,不能将招商引资的绝对数量作为衡量招商引资成果的唯一标准,要确立科学的招商引资目标。要坚决纠正和克服引资数量多招商成果就大的错误认识,做到“四个切忌”,即:切忌急功近利、切忌贪大求全、切忌盲目引进、切忌随意引进。要确立科学的招商引资目标,全面综合考虑引进的项目、资金对本地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既要审慎评估招商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和发展前景、外来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引进项目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引进项目对地方经济的综合带动作用、引资工作的投入产出比,更要审慎评估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对本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破坏、是否与地方经济发展目标相冲突、是否给经济社会发展留下隐患。
另一方面,不能将资金引进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唯一选择,要着力引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要素。在海外丰富的侨务资源中,不仅有众多经济实力雄厚的华侨华人,而且他们中存有大量高层次人才。这为我们开展侨务人才、技术引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因此,侨务招商引资不能把视角局限在引进资金上,要注重引进国际前沿的高新技术、人才和现代管理手段、方法和经验。引进这些要素将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较强的支撑作用。
三、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局部”和“整体”的关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传统招商与现代招商相结合。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好各种经贸交流活动的平台作用,巩固好传统招商。既要邀请海(内)外华(侨)商前来参加本地举办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又要组织当地侨商参加重大对外经贸交流活动。另一方面,要积极借助飞速发展的信息网络的平台作用,发展现代招商。侨务部门既要抓好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华人社团(海外慈善机构)、新华侨华人和在本地区的侨资企业等数据库建设,以便确定发布信息的重点;同时,又要及时、全面地收集和掌握本地区的投资方向、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招商项目等信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向招商引资重点对象进行传递和发布,以便他们经常、及时、详实、准确地了解掌握本地招商引资的综合情况。
二是自办招商与合力招商相结合。自办招商活动多为政府某一职能部门,针对自身工作对象,借助商(协)会组织开展的招商活动,这对加强某一领域资源共享将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自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存在信息面窄、互补性不强等局限性,取得的也是局部效应。因此,从招商引资对部门在职责上的分工与合作的要求、市场经济的运行对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对加快资源互补性的需求等因素出发,必须把自办招商与合力招商结合起来,并且侧重组织合力招商活动。侨务部门应采取协办与合办等形式,把侨务资源整合起来,融入到当地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中,并且积极做好侨务招商引资工作中与部门之间的衔接传递工作,通过“借力发力”,切实把丰富的侨务资源利用好、发挥好,实现侨务资源与其它资源的碰撞和融合,真正形成侨务招商引资工作的整体效应。
三是专职招商与全员招商相结合。从现有的体制编制和工作职能来看,侨务招商部门存在招商引资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招商引资力量薄弱等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侨务队伍的数量,省(区)市级侨务部门普遍为20人左右,专门从事侨务招商引资工作的普遍为2-4人,区县(市)侨务部门普遍为1至2人,所有侨务工作一肩挑。因此,侨务招商引资工作要取得整体成效,必须突显侨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为侨服务相统一这条主线,突出侨务招商引资工作在侨务工作中的“抓手”地位,突破本部门处室间职能分工的束缚,采取专职招商与全员招商相结合方式,树立全员招商这种理念,在组团出访考察和接待外来考察团体的活动中,都能主动想招商、主动谈招商,抓住一切机会,不仅开展经济、科技、人才等经济、科技领域的招商活动,而且积极开展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招商工作。当然,这就必须对全体侨务干部有计划地进行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
四、正确认识和把握好“短期”和“长期”的关系,着力优化投资置业环境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只注重引进,而忽视其生存和发展,这是一种短期行为,只能收获短期效益。只有坚持“引进”与“保护”并重、“服务”与“扶持”并行,才是长期行为,才能收到长期效益。
一是提高招商引资服务水平。在平台建设上要突出有效性和扩展性,要加强现有平台建设,切实发挥好服务作用。同时,要结合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不断培育新的招商平台。在机制建设上要突出快捷性、高效性,形成在联谊邀请、项目推介、洽谈签约、筹备开工、诚实守信等方面一体化服务的机制。制度建设上要体现定期性和随机性,已有的有影响的经贸交流活动要定期组织召开,但如果本地区承办重大活动,也可以抓住机遇举办经贸交流活动。在经贸交流活动中,侨务部门应跟进自身的工作对象做好高水平的服务工作,既要注重加强投资引导,避免或者减少投资失误,又要支持侨商按照市场原则,参与本地优势企业的并购、重组和联合,发展规模经营,还要积极协调本地侨资企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产业链,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是加强投融资体系的建设。准备回祖(籍)国创业发展的新华人(华侨)中的高科技人士,他们在创业初期,最缺乏的就是资金,他们迫切希望通过投融资渠道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否有健全的投融资体系将决定这部分人的去向。如果一个地区有健全的投融资体系,能够帮助他们解决创业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他们才可能到这个地方创业发展,这个地区就可能留住这些人才,否则,就将失去这些人才和技术。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本地区投融资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信用体系建设、投融资管理体系建设、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为侨务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府的投融资体系建设,比如,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要加强对引进的华(侨)资企业进行诚信教育和引导,进而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
三是加大维权和服务的力度。要致力于建设公平、公开、高效的服务和维权体系,不能搞内外有别,人为制造不公平竞争环境。侨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华(侨)资企业联系制度,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发挥好涉侨商(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掌握和妥善处理侨资企业面对的倾向性困难和问题。当前,涉侨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如果处理不慎,就有可能在海外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侨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处理涉侨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华(侨)商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重激发广大侨商参与当地经济建设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对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侨资企业和侨界杰出人士,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和宣传,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并通过这些成功典范的影响作用,吸引更多华(侨)商来投资兴业。
(作者单位:重庆市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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