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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看当代中国侨资企业的发展
2007年No.2 研究与探讨 作者:谭天星 刘继坤 邹传彪





  “侨资企业”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在中国内地投资兴办且其资本占投资总额25%以上的企业(不含国外及港澳中资机构在境内的投资企业)。改革开放以来,侨资企业数量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中约占70%,投资额约占我国利用外资总额的60%。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作为我国引进外资的“领头羊”,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邓小平同志誉之为中国大发展的“独特机遇”。

  为表彰侨资企业的贡献,推动侨资企业更大发展,国务院侨办于2003年和2006年分别开展了2000-2002年度和2003-2005年度“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评选表彰活动(以下分别简称“首届”、“本届”)。全国共有近900家侨资企业参加评选。

  一、当前我国侨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特点

  两届评选活动共有893家企业报名参加,参选企业主要来自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广东和福建等传统侨乡地区,中西部地区参选企业只占总数的30%;参选企业投资者约60%来自香港地区,约20%来自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直接来自东南亚国家的只占15%左右。参选企业涉及众多领域,大多数从事制造业,房地产和高新技术行业也占有相当比重,且有不断增加之势。可以说,参选企业均是中国境内侨资企业中的佼佼者,代表着中国优秀侨资企业的基本状况。

  (一)获奖侨资企业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和长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侨资企业有所增加。

  东部地区侨资企业数量多、规模大、效益好、质量高,在获奖企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共有86家和85家侨资企业在首届和本届评选中获奖。广东省分别有27家和25家获奖,福建省分别有22家和19家获奖,两省获奖企业总数虽有所减少但仍占全国获奖企业的半壁江山。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侨资企业实力开始凸显。长三角地区获奖企业从首届21家增长到本届31家,成为上升最快的地区。

  以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和河北构成的“环渤海经济圈”侨资企业竞争力相对较弱,获奖企业数从首届的16家减少为本届的10家,其中北京从首届的8家减为本届的4家。

  中西部地区获奖省份有所增加,从首届的9个省份增加为本届的11个省份。中部地区获奖企业由首届的6家增加为本届的9家,获奖省份由首届的4省增加为本届的6省;西部地区获奖企业由首届的8家减少为本届的6家,获奖省份5省。

  (二)侨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国家,来自欧美地区和部分自由港的侨商投资增长迅速。

单位:家、%、亿美元

国家和地区

获奖企业数

外资比重

单企业规模

首届

本届

首届

本届

首届

本届

香港

63

69

60.8

68.5

1.21

2.27

东南亚

26

21

35.4

28.1

1.71

3.07

欧美地区

6

6

2.1

2.1

0.44

0.8

自由港

5

8

2

3.3

0.51

0.94

表一、侨资企业外资来源变化

  香港一直是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地,也是海外侨商投资中国内地的重要中转站。两次评选中,六成以上的获奖企业外资来源于香港地区,而且获奖企业显著增加,由首届的63家(包括2家与菲律宾合资的企业)增加为本届的69家(包括3家分别与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菲律宾合资的企业)。港商投资企业成长迅速,与首届获奖企业相比,外资总额翻了一番,占获奖企业外资总额的比重从60.8%增加到68.5%,单个企业外资规模从1.21亿美元增加到2.27亿美元,增加了87.6%。来自香港的侨资主要投向制造业,其次是房地产业。

  东盟国家是海外华侨华人最为集中的地区,也是侨资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地。外资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和泰国等东盟国家的获奖侨资企业占有相当比重,首届为26家(包括2家与香港合资的企业),本届21家(包括2家分别与印尼、香港合资的企业);外资额占获奖企业外资总额比重首届为35.4%,本届为28.1%;但外资额增加了45.1%,单个企业外资规模从1.71亿美元增加到3.07亿美元,增加79.7%。来自东南亚国家的侨资主要投向食品、造纸、化工等制造业。需要说明的是,大量东南亚华侨华人企业家是在香港注册或收购企业后转道来内地投资的。

  来自欧美地区的侨商,特别是新华侨华人对中国内地的直接投资越来越多,规模日益增大。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有6家企业获奖(本届包括2家分别与香港、印尼合资的企业),外资总额占获奖企业外资总额的2.1%,利用外资额增加了80%,单个企业外资额从0.44亿美元增加到0.8亿美元。

  近几年来,部分自由港(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西萨摩亚等)对华投资增长迅速,逐渐成为中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地区,这些地区对华投资中95%以上是海外华侨华人投资。两次评选中,这些自由港分别有5家和8家(包括1家与香港合资企业)企业入选,外资总额占获奖企业总额由2%增加到3.3%,利用外资增加了2倍,单个企业外资额从0.51亿美元增加到0.94亿美元,增长了86.8%。

  (三)侨资企业主要从事制造业,房地产企业成长迅速,高科技企业崭露头角。

单位:家

国家和地区

获奖企业数

外资比重

单企业规模

首届

本届

首届

本届

首届

本届

香港

63

69

60.8

68.5

1.21

2.27

东南亚

26

21

35.4

28.1

1.71

3.07

欧美地区

6

6

2.1

2.1

0.44

0.8

自由港

5

8

2

3.3

0.51

0.94

表二、获奖企业行业分布与变化

  七成以上的获奖企业主要从事制造业,首届获奖企业为73家,本届为70家,涉及食品、纺织、化工、电子通讯、造纸印刷、金属制品、设备制造等众多行业。其中,化工、纺织行业企业增多,电子通讯、食品、造纸印刷行业企业有所减少。制造业企业利用外资增加了70%,平均外资规模从0.81亿美元增加到1.43亿美元,但是在企业利用外资总额中的比重从首届的46.9%降低为本届的43.6%。制造业企业3/4集中在广东、福建、江苏和浙江四省。

  房地产业是近年来外商投资,特别是侨商投资的热点领域。房地产侨资企业成长较快,从首届的12家获奖企业增加到本届的21家,利用外资总额翻了两番,从占获奖企业利用外资总额的23.9%增长到51.2%,超过制造业成为利用侨资第一大产业,单个企业外资规模从2.5亿美元增加到5.6亿美元。房地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和福建,并逐渐向中西部省会城市推进。

  获奖企业中也开始出现一些由海外专业人士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比如吴鹰等创办的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施正荣等创办的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林锋等创办的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张朝阳的北京搜狐新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这些企业虽然外资规模较小,但是成长迅速,市场占有率高,前景看好。

  侨资企业还涉及住宿餐饮文体娱乐、能源供应、批发零售、农业、交通运输仓储等行业。

  (四)侨资企业规模总量提升较快,总体保持平稳发展,股权结构逐渐向独资转变,对社会贡献不断增大。

  首届获奖企业投资总额为144.5亿美元、注册资本48.9亿美元、外方投资总额达到125.4亿美元;本届获奖企业投资总额达到244.2亿美元、注册资本为63亿美元、外方投资总额达到228.8亿美元,分别是首届的1.7倍、1.3倍和1.8倍。

  首届获奖企业销售总额和纳税总额分别为2512.2亿元和178.1亿元,本届获奖企业销售总额和纳税总额分别达到3615.3亿元和259.5亿元,三年增幅达到43.9%和45.7%。制造业企业销售额增长了34.8%,从占获奖企业销售总额的80.1%降为本届的75.4%;纳税额增长了28.2%,从占获奖企业纳税额的82.5%降为72.6%。房地产企业销售额增长了1.5倍,从占获奖企业销售额的9%增加为16%;纳税额增长了3倍,从占获奖企业纳税总额的7%增加到20%。

  首届获奖企业中,独资企业46家、绝对控股企业92家,平均外资比例86.8%;本届获奖企业中,独资企业64家、绝对控股企业93家,平均外资比例93.7%。制造业独资企业从首届的48%增加到本届的67%。绝对控股企业从首届的89%增加到本届的93%;房地产独资企业从首届的50%增加到本届的67%,绝对控股企业从92%增加到95%。

  (五)侨商投资以中小企业为主,境外知名华人财团大多在内地有投资企业并拥有较好业绩。

  参选企业主要为中小企业,参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仅从销售额来判断,首届参选企业80%左右为中小企业,本届参选企业约70%左右为中小企业。两届获奖企业中,东南亚、香港知名华人财团在境内投资的企业占有相当比例。

  二、侨资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侨资企业产业或行业结构不尽合理,制造业企业比重过大,房地产业投资增长过快,服务业及高科技企业发展不足。

  2.侨资来源过于集中于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国家,来自欧美发达国家华侨华人投资少、规模小。

  3.部分企业经营稳定性较差,抵御风险能力不够强。

  三、工作思考及建议

  (一)应继续高度重视华侨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引进工作,将引进侨资侨智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之中,给予鼓励和扶持。实践证明海外华侨华人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我国招商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仍然是当前我国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尤其是侨务部门应高度重视针对华侨华人的引资引智工作,纳入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投资软硬环境,并根据新形势和华侨华人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一系列体现“优先、优惠、优待”的政策和措施,吸引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创业,合作双赢,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积极引导海外华侨华人和境内侨资企业参与我国区域发展战略,投资中西部地区。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国政府将继续保持利用外资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侨务部门应根据侨商投资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侨商参与我国“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地区”等区域发展战略,鼓励东部地区侨资企业到西部再投资,实现产业梯度转移,并在实践中推动形成侨商投资集聚带(区)。

  (三)鼓励侨商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长期以来,受我国吸引外资政策和相关体制的影响,侨商对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传统的商业服务业,在许多现代服务业领域,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如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旅游服务、中介服务、社区服务以及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投资还很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开放程度最大的是服务业,并且将继续放宽外商投资服务业。侨务部门应积极引导侨商把握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四)加大对高科技企业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力度。近年来,以跨国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端制造及研发环节转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正在进行。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今天中国发展的突出特征。侨务部门应大力引进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大批高新技术人才、先进技术及各类高科技企业,多形式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业搭桥铺路,促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的结合,推动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侨胞投资企业快速发展。

  (五)加大对侨资企业的宣传力度,不断优化侨商投资环境,切实维护侨商投资、创业的合法权益。随着侨商境内投资的增多,侨资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屡见不鲜,甚至一些涉侨经济大案、要案久拖不决。这些案件伤害了侨胞的感情,影响了地方政府的信誉,损害了中国在世界的形象。侨务部门应不断加大“依法护侨”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和网络,排难解纷,依法保护侨胞投资的各项权益,使侨胞享有更加稳定的投资环境和更加公平的竞争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尽管侨资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但社会的认知度还远远不够,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存在“重外(洋)资、轻侨资”、“重引进、轻服务”等现象。侨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侨资企业的贡献,弘扬侨资企业“诚信、守法、创新、奉献”精神,努力形成一个“重侨资、护侨资”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侨胞参与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情,推动新世纪我国侨资企业新的更大发展。

  (作者单位:国侨办经济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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