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问答   > 正文

最近国家出台政策对留学人员回中国后购车予以哪些优惠?
2006年No.1 政策问答 

  问:最近,国家出台政策对留学人员回中国后购车予以哪些优惠?

  答:《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免税。

  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留学人员、来华专家在办理免税申报时,应分别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来华专家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

本栏目责任编辑 许乐生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美术设计/版式设计|陈 悦
刊 号:ISSN 1672-8831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20141
      88387581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