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问答   > 正文

最近,我国对散居农村归侨侨眷的扶贫工作有何新举措?
2007年No.3 政策问答 

  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侨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重点整改工作,做好散居农村归侨侨眷的扶贫工作,3月30日,国务院侨办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办、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将散居农村贫困归侨侨眷纳入扶贫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侨办和扶贫办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散居农村贫困归侨侨眷人数、分布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结合本地实际,将符合条件的散居农村的贫困归侨侨眷全部纳入当地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一并实施。在整村推进、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等扶贫工作和措施中,对散居在农村的贫困归侨侨眷实行同等优先,优先列入规划,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实施扶贫项目。《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侨办会同扶贫办将散居农村贫困归侨侨眷纳入扶贫规划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国务院侨办和国务院扶贫办。




出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主 编:董传杰
副主编:田 莉
编辑部:姜红星 王 振 王建国
本期执行编辑|王 振
美术设计/版式设计|陈 悦
刊 号:ISSN 1672-8831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20141
      88387581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