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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国务院侨办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2004年No.2 专稿 作者:林文肯

  一、国务院侨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总体目标:争取经过四年左右的努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廉政勤政一起抓;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寓廉政建设于其中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呈明显下降的趋势。

  主要措施:为了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国务院侨办今年和今后四年内,要抓紧抓好以下几项主要措施的落实。

  (一)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抓好党风党纪教育

  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之中,把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列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内容。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运用廉政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党性示范教育,利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二)以政治纪律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各项纪律的基础。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遵守保密纪律也是政治纪律的要求。对于侨务工作包括侨务宣传工作涉及的保密问题必须慎之又慎。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宣传、外事、财经等纪律。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任何党员违反党的纪律,都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有案不查、有纪不依,甚至替违纪违法者说情开脱、袒护包庇的,要坚决纠正和查处。

  (三)以政务公开为前提,强化群众民主监督

  推行政务公开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防止权力“暗箱操作”和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无论是决策过程还是决策执行过程,凡涉及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国家规定的保密内容,都要依法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以及民主党派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追究,保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

  积极推行招投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维修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包括药品、医疗设备采购,要按照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对不属于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如举办会议、机票购买、物资托运、少量办公用品和外赠物品采购等,也要建立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暨大、华大正在进行大规模工程建设,必须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把所有工程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坚决防止“工程建成、干部倒下”。

  认真实行财务公开。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财务情况,要向职工群众公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取缔“小金库”和违规银行账户。对于经费使用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批,严格支付和报销。

  从今年开始,机关职能部门要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政务公开的步伐,认真探索,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确定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将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社务公开工作。按照党组的要求,今年要具体筹划,把实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侨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政务公开工作。

  (四)以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为关键,强化权力制衡工作

  权力缺乏制约是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权力制衡,保证依法行政,防止腐败。各单位要按照这样的要求,认真检查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实行重要岗位人员轮换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地开展巡视工作,进行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提高行政质量。

  (五)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保证责任落实。侨办领导成员要按照分工,对自己主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司和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要对自己主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今年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搞好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开好研讨会,制定侨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六)以依法行政为目标,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对现有制度要进行清理和分析,明确哪些制度需要补充、修改,还需要制定哪些新的制度;对本单位制度建设做出全面规划,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针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薄弱环节和容易产生腐败的领域,做出预防性的规定;程序要周全严密,相互衔接,又要简便易行、体现公开透明。加强对规章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建立有关干部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贯彻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七)以查办案件为重点,促进纠风和廉洁自律工作

  1.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的要求,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重点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违反人事纪律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严重失职渎职案件等。要加强组织协调,互相配合,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要加强对直属单位办案工作的指导。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十分注意政策和策略,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防止冤案假案错案发生。要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即既要提出调查报告,又要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腐败的建议。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

  2.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党内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党中央这些年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项纪律”和“八项要求”。要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市场经营活动,为个人和亲属谋取私利;不准收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主管范围内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规定。要认真遵守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领导干部还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他们廉洁奉公。要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强化教育和督促检查。

  3.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要实行“纠正与建设并举”的原则。在侨办所属院校要继续贯彻关于制止乱收费的规定,严格收费管理办法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抓好收费、贷学金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加强对招生和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和防止医疗服务工作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要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坚决纠正和防止有偿新闻。要加强对侨务事业费使用情况和侨务部门开具“三侨身份”证明情况的检查。

  二、加强领导,扎实工作,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加强领导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从党和国家的全局来说,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从侨办来说,反腐败是我国侨务工作成功的保证。从党员个人来说,反腐败是关系每个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防止腐败堕落的问题。我们必须提高政治警觉性,增强全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确保廉洁从政,是各级党政领导的政治责任。检验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业务工作的成效,还要看本人和主管单位的廉洁从政的状况,要把廉洁从政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把廉洁从政的成效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务必抓出明显的成效来。要建立和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和解决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特别要加强对重要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责任。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狠抓落实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真抓实干,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抓紧、抓严、抓实,抓到底。要转变作风,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水平。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可能发生腐败现象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务必力戒形式主义,克服官僚主义,反对好人主义,反对报喜不报忧,防止对自己主管单位的工作不检查、不监督,发生“灯下暗”,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不闻不问或预防不力,对已经发生腐败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坚决查处。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队伍。

  (作者系国务院侨办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侨办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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