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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农场改革之进展、问题及建议
2004年No.2 专稿
提要:中央“五侨”联合调研结果表明:中央有关文件确定的华侨农场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各地华侨农场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农场发展势头良好,归难侨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 目前华侨农场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土地被侵占的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缺口大,债务负担沉重,极需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华侨农场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使其能减轻负担加快发展。
国侨办国内司
为了深入了解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情况,促进华侨农场进一步深化改革,改善华侨农场归难侨的生产生活条件,中央“五侨”领导研究决定由“五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国华侨农场情况进行调研。调查结果表明:中央有关文件确定的华侨农场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各地对华侨农场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重大进展,农场发展势头是好的,归难侨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
一、华侨农场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
(一)华侨农场领导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华侨农场基本下放到市、县,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格局,有的华侨农场还成为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
全国现有84个华侨农场,总人口约60万人,其中归难侨约22万人(被越南驱赶回来的难侨16万余人,五、六十年代的归难侨5万余人)。目前,全国84个华侨农场中已有79个农场改革下放到市、县,实行属地管理。还有5个华侨农场仍由省侨办管理,其中:海南4个,福建1个。
华侨农场下放到地方领导管理后,有以下几种不同模式:一是由地级市管理,设华侨管理区(处级或副处级),赋予部分县级管理职能。采取这种模式的有广东、广西、福建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华侨农场。二是由县管理,华侨农场设立镇。采取这种模式的主要是广东的11个华侨农场。这种模式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政企分开,华侨农场作为镇的下属企业;一种情况是政企不分,华侨农场与镇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三是把华侨农场改制为企业集团公司,如广东光明华侨畜牧场,华侨农场的行政职能分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四是华侨农场将学校、医院、派出所移交地方管理后,基本不再负担行政管理职能,成为县属企业。云南的13个华侨农场主要推行这种模式。不管华侨农场采取那种模式,目前都保留着华侨农场的牌子。
华侨农场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大多数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能够从政治影响的高度,认识到做好华侨农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了领导,重视和支持华侨农场的发展,把华侨农场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成为地方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有的还赋予县级或镇级财政管理职能,增强了农场的活力和自我积累发展的能力。华侨农场用电纳入了国家实施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基本上解决了华侨农场供电不足的问题。指导华侨农场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对加快华侨农场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华侨农场归难侨住房问题,除广东省华侨农场外,各省区华侨农场先后实施了“侨居造福工程”,对归难侨危旧房屋进行修建和改建,使归难侨住房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
以往有的地方政府认为华侨农场下放到地方管理是上级甩包袱,现在则看到了华侨农场便于整体规划开发的优势,把其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华侨农场领导体制改革理顺了农场与当地政府的关系,把华侨农场纳入到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之中,为华侨农场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华侨农场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
华侨农场下放到市、县管理后,各地政府十分重视华侨农场的领导班子建设,不断调整充实华侨农场干部队伍,建立起“市属市管、县属县管、管人管事”的属地管理的新领导体制,从地方抽调了一批年富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思路开阔,有县乡或部门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华侨农场领导班子中,打破了原农场班子封闭的格局,把地方改革思路、精神、经验、关系带到华侨农场,把资源组合到华侨农场,为加快华侨农场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近几年,华侨农场新班子大多重视根据农场自身条件和市场经济规律,研究制定华侨农场的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华侨农场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对保持华侨农场发展势头和稳定侨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三)深化华侨农场内部改革,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场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调整产业结构,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
多年来,各华侨农场结合本场的实际,积极推行职工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两费自理,四到户”(即生产、生活费自理,土地作物到户、盈亏到户、核算到户、风险到户)为中心的企业内部改革。以土地为依托,全面实施15年—30年不变的土地长期承包经营责任制,实现生产要素与劳动力的有效结合,调动了广大归难侨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职工依法使用土地,放心投入,自主经营,提高效益,减轻负担,增加了收入。
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方面,积极争取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根据农场情况,实行一场一策,大力发展新特优农业。结合“三田”和“两园区”(即吨糖田、吨粮田、万元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出口创汇园区)建设的要求,加大调整、优化作物品种结构力度,着力做好优良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四)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的财政支持,对华侨农场的发展和稳定、改善归难侨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七五”至“九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华侨农场基建投资3800万元,华侨农场事业费5000万元;“十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华侨农场基建投资增加到5000万元,华侨农场事业费增加到7000万元。截止到2003年,国家支持下拨给华侨农场的基建投资、华侨事业费累计约18.6亿元。国家给予华侨农场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和华侨事业费)扶持,在改善华侨农场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明显效果。对于稳定侨心,维护侨益,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侨界困难群体的关怀。
(五)推动农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剥离农场社会负担,解决历史包袱,为农场发展减轻负担
华侨农场退休人员比例高,政策性负担重。据统计,2001年全国华侨农场离退休金支出为6.9亿元。目前有80个华侨农场已纳入地方养老保险统筹,占95%,少数未进入地方社保统筹的农场也将在近期纳入地方养老保险统筹。全国华侨农场职工共16.2万人,其中归难侨职工4.7万人。职工中已参保职工14万人,占总人数的87%;未参保职工约2.1万人,占13%;参保职工中归难侨4.1万人,占参保人数的29%,占归难侨职工人数的87%。广东省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后,大部分退休职工养老金从原来人均每月100多元增加到350至400元。广西华侨农场离退休人员参保后都能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云南省华侨农场参保离退休人员2002年人平均养老金6005元。
剥离华侨农场社会职能,将农场的学校、医院、派出所交给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减轻了华侨农场的负担。据统计,2001年全国华侨农场社会性支出为2.1亿多元。目前,云南华侨农场的学校、医院、派出所已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年减少开支5300多万元。广西华侨农场社会职能的分离工作也已基本完成。福建部分华侨农场的学校也移交地方管理;广东省则对困难的华侨农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减轻华侨农场的负担。
为处置好华侨企业的负债,在广西自治区政府领导的关怀下,广西自治区侨办抓住银行处置不良债务的时机,经过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多轮谈判、磋商,达成了协议,确定按7%偿还比例,对2.89亿元负债按规定程序统一缩水“打包”处置。
(六)发挥侨的优势,招商引资,推动华侨农场扩大开放,加快发展
各地侨务部门注重发挥侨的优势,推动华侨农场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如福建省举办了两次华侨农场招商引资洽谈会,引进外商投资项目350项,合同利用外资10.1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82亿美元。2003年,广东省在肇庆召开华侨农场招商洽谈会,签订项目88个,投资总额26.8亿美元。随着大批工业项目落地投产,拉动了华侨农场的发展,壮大了农场经济总量,促进了农场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为华侨农场广大归难侨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提高了归难侨职工的收入。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华侨农场改变了原有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股份制、私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为华侨农场今后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华侨农场体制改革有待深化,社会负担剥离尚不彻底
目前大部分华侨农场自办的学校、医院、派出所等社会性机构已移交当地县级政府管理,但仍有部分华侨农场社会性机构尚未移交,或虽已移交,却仍需负担这些机构的日常开支或部分开支,社会性负担并未完全剥离。
(二)华侨农场土地权益保护问题
华侨农场土地被侵占的问题比较突出,一种情况是农场周边农民的蚕食侵占,同时在土地纠纷调处中,一些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处理不力,有的甚至偏向村民,助长了侵占、挤占行为。另一种情况是农场土地被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开发的名义大片征占,造成农场职工失地失业,陷入困境,严重影响归难侨的生产生活和华侨农场的稳定。
(三)华侨农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缺口大,医疗保险未解决
全国华侨农场已基本参加了社保统筹,但由于华侨农场离退休人员比例大,参加社保缴费缺口相当大,以广东省为例,华侨农场参保缴费缺口达1.57亿元。此外,全国华侨农场职工的医疗保险基本未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医疗费拖欠情况严重,常出现因病致贫的家庭。
(四)债务负担沉重,归难侨贫困面大,未能应保尽保
据统计,2002年仍有68个农场亏损,亏损额为1.5亿元,负债47.5亿元。巨额债务成为华侨农场发展的沉重负担。2002年全国华侨农场年人均收入2410元(职工年人均收入5442元),其中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达5.2万多人,其中归难侨近2.6万人,占归难侨总人数的15%。目前,只有部分华侨农场进入地方低保,还有相当部分符合低保条件的归难侨未能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
(五)大部分华侨农场救灾、扶贫工作未纳入地方统筹解决
(六)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危房改造问题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华侨农场危房面积有83万平方米,急需改造。近年来,侨务部门积极推广福建省华侨农场“侨居造福工程”的作法,改建、新建了47万多平方米的住房,占危房面积的56%。现农场归难侨的住房危破状况仍有相当部分尚未得到改善。
(七)农垦农场归难侨的问题
安置在农垦农场的归难侨,据统计有7万人。随着农垦农场改革的逐步深入,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目前仍有相当部分归难侨职工处于低收入和住房危旧的困难状况。同时,农垦农场与华侨农场相比,享受国家的照顾政策要比华侨农场少一些,也使其中归难侨职工困难群体的脱贫、救济、低保、危房改造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建议
(一)“十一五”计划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对华侨农场给予扶持,并加大扶持力度。
(二)对华侨农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和医疗保险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对华侨农场土地确权和土地纠纷调处给予政策支持。
(四)把位于贫困地区的华侨农林场列入国家扶贫攻坚计划;把华侨农场的救灾工作纳入地方统筹解决。
(五)把华侨农场符合低保条件的归难侨全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六)进一步理顺华侨农场管理体制,落实国家对华侨农场的扶持政策,彻底剥离华侨农场的社会性负担,使华侨农场能减轻负担,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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