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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开拓大中城市侨务工作
2006年No.5 专稿 作者:许又声

  按:8月24—25日,国务院侨办政策研究司与武汉市侨办联合举办了“全国大中城市侨务工作研讨会”,专题研究和探讨大中城市侨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国务院侨办副主任许又声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讲话摘登如下。

  一、大中城市侨务工作在侨务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大中城市聚集了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重要资源,是连接幅员辽阔的腹地、星罗棋布的中小城镇的重要纽带,是我国走向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主要依托。大中城市所独有的聚集功能和辐射功能,对广大海外侨胞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一)大中城市已成为侨务资源新的聚集地,是全国侨务工作的重心所在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侨务资源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侨乡地区。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大中城市包括内陆大中城市已日益成为侨务资源新的聚集地:一是大中城市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数量迅速增长,一些城市成为新的侨乡。我国改革开放以后产生的几百万新华侨华人,相当一部分是从大中城市出去的。据2005年的粗略统计,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有归侨侨眷600多万,约占全国归侨侨眷总数的五分之一。二是大中城市以其相对完善的软硬件环境以及人才、市场等有利条件,吸引了大量侨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有侨资企业6万多家,约占全国年检后的侨资企业总数的60%左右。三是大中城市吸引、聚集了大量海外侨胞专业人才。在大中城市数量众多的高新技术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中,聚集着大量回国创业的海外侨胞专业人才。在上海和西安市,就各有6万多名海外侨胞专业人士和留学回国人员活跃在各条战线。四是随着我国教育领域的对外开放,在我国各类大专院校就读的华裔青少年日益增多,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五是大中城市对外开放度高,每年接待大量前来探亲、旅游、考察的海外侨胞。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侨办每年接待海外侨胞达3万人次以上。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大中城市将成为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创业、工作、就学、养老的主要选择地。除传统侨乡地区的亲缘、地缘纽带外,大中城市与海外侨胞之间的业缘纽带将进一步强化。大中城市侨务工作将日益成为全国侨务工作的重要支撑。

  (二)大中城市直接承担了侨务工作的各项主要任务,是全国侨务工作的活力所在

  大中城市的聚集功能,决定了它必然成为侨务工作的主要承载体。发挥海外侨务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与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大中城市侨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所在城市党委、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大中城市具有教育、文化等得天独厚的资源和优势。侨务部门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扩大城市对外影响力,在培训华文教师、举办夏令营、组派艺术团组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工作空间。大中城市是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主要聚居地,侨务部门在维护侨益、为侨服务等工作中肩负着更加繁重的任务。侨务工作的发展和活力主要体现在大中城市侨务工作之中。

  (三)大中城市侨务工作在一定区域内发挥着辐射和示范作用,是做好全国侨务工作的关键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若干以经济为纽带的城市群。大中城市具有明显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区位优势,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强大的辐射和扩散作用。同样,大中城市侨务工作处于承接省级侨务工作和周边地区县(市)侨务工作的环节点上,侨务部门一些有影响的品牌活动主要依托大中城市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侨务工作的一些新的思路、政策、经验、方法很多出自大中城市。大中城市侨务工作是全国侨务工作的重要支撑点,发挥着引擎和辐射的重要作用。

  二、大中城市侨务工作在为城市中心工作服务和为侨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地促进了大中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近些年来,大中城市侨务部门紧紧围绕服务城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以经济、科技合作为主题,找准结合点,开展了大量引资引智工作。北京、上海、天津、厦门等市侨办抓住机遇,积极引导海外侨胞参与“奥运会”、“世博会”的筹办过程,参与滨海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开发开放,促进了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庆、广州、成都、昆明、兰州、西宁、南宁、乌鲁木齐、长春、沈阳、哈尔滨、大连等市侨办注重将引智引资工作与“重洽会”、“留交会”、“西博会”、“昆交会”、“兰洽会”、“青洽会”、“乌洽会”及“华交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有机结合,为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大中城市侨办创建了富有侨务特色的工作品牌,强化了侨务部门在为城市中心工作服务中的作用,扩大了城市对外影响力。武汉市侨办成功承办了6届“华创会”,济南市侨办连续5年举办了“中国济南创业与投资国际合作周”,宁波市侨办成功举办了4届“甬港经济合作论坛”,上海市侨办连续5年举办了“相聚上海,共谋发展”活动等,这些品牌活动,已成为城市对外开放的亮点和窗口。杭州、青岛、长沙等市侨办举办的“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杭州发展创业论坛”、“海外华商合作发展年”、“海外华商潇湘行”等活动,从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创业和城市发展这两方面的需要出发,不断改进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服务功能,活动效果日益增强。为进一步提高引智工作的成效,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西安、成都、哈尔滨、长春等市侨办积极参与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建设,充分发挥园区在引进海外资金、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集聚示范作用,对推进本市的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成都、哈尔滨、南京、宁波市侨办建立完善海外人才档案库,为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储备了人才资源。济南市侨办着力培育客座专家、招商顾问、出口代理三支海外人才队伍。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渠道呈现多元化的新情况,上海、厦门市侨办积极探索由政府引导,运用市场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建设引智引资平台的新模式,取得了宝贵的经验。青岛、济南、郑州等市侨办还充分发挥海外华商网络资源的优势,支持本土企业与海外华商合作赴海外发展,取得了较好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侨办共主办或参与举办各类经贸活动190余次,促成签订合作项目700多个,合同利用外资120余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8亿美元。引进海外侨胞专业人士近4000人。海外侨胞捐赠款物达19亿元人民币。这些,有力地促进了大中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增进联谊,突出重点,努力拓展对外联系渠道

  大中城市是我国对外交往和合作交流的主战场。近年来,大中城市侨办普遍加大了“走出去”和“请进来”开展工作的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仅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侨办2005年举(承)办联谊活动220余次,接待侨胞3万多人次;侨务部门依托亲情乡谊,结合经济、科技、文化交流活动,深入侨社慰问侨胞近200次。在加强与本地籍侨胞联系的基础上,大中城市侨办注重打破地缘、亲缘界限,拓展对外交往。天津市侨办举办的“世界天津人联谊大会”,凝聚了天津在海外侨胞中的人气。杭州市侨办举办的“海外杭州人”联谊大会,将“海外杭州人”定义为“生长在杭州、创业在杭州、希望来杭州”的海外侨胞。目前,杭州市侨办已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个非杭州籍侨团建立了经常性联系。济南市侨办在成立“济南海外学人联谊总会”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省籍新华侨华人联系。在联谊工作中,大中城市侨办还着眼于侨务资源新的增长点,普遍加强了对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和华裔新生代的工作。上海市侨办组织了“华裔新生代江南行”活动,做海外知名华人企业家接班子女的工作。广州、南京、郑州等一些大中城市侨办注重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发挥大中城市文化资源优势,组织了丰富多彩的侨务文化活动,提高了大中城市的知名度。青岛、哈尔滨、长春、沈阳等市侨办加强了高层涉侨对外交往,发挥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促进本市与美国、菲律宾等国家的一些城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区的对外开放。

  (三)创新机制,完善手段,加大了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力度

  大中城市是侨资企业聚集的地方,也是涉侨经济纠纷、案件比较集中的地方。近年来,大中城市侨办把做好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作为协助当地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机制,有力地维护侨胞正当合法权益。一是建立为侨服务的工作协调机制。上海、杭州、济南、武汉等市建立了“五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做好侨情调查、侨法宣传、为侨服务和依法护侨工作。厦门、长春、南京市成立了“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外事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侨务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协调、研究、解决重大涉侨工作和重大问题。杭州、济南等市建立了由市级政府部门组成的“侨务信访联席会议”、“侨法执法联席会”,共同开展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涉侨疑难案件,为维护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保证。济南市侨办依托“侨法执法联席会”等工作机制,先后妥善解决侨企、侨商经济纠纷投诉50余件,为侨资企业、侨商办实事近百件。重庆、青岛、宁波、南宁、合肥等市侨办坚持“引进与保护”并举,建立了侨资企业联系服务跟踪制度和侨商投诉工作责任制等,加强与侨资企业的联系,及时协调处理有关纠纷。长沙、青岛通过定期召开侨资企业座谈会以及建立“市长会见日”制度,在侨资企业与政府之间建立了“直通道”。二是广泛运用社会力量,不断深化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天津、济南、杭州、沈阳等一些大中城市侨办成立了“涉侨法律顾问团”、“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侨胞投资服务中心”、“侨务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组织,为权益受侵害的侨胞提供法律帮助。三是推动侨商成立维护自身权益的团体组织。全国第一个侨商组织是1990年初成立的“广州市华侨投资企业联谊会”。此后,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深圳、济南、杭州、宁波等城市先后成立了侨商组织。这些组织在加强与海外侨胞投资者联系与交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侨商投资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搭建了一个政府与侨资企业相互沟通的有效工作平台。

  (四)依法护侨,扶贫济困,进一步深化了归侨侨眷困难群体帮扶工作

  一些大中城市侨办十分关注城市中的贫困归侨侨眷、下岗归侨侨眷职工等侨界困难群体,把解决他们的困难,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作为侨务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侨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武汉、宁波、郑州、长沙、贵阳、南昌等市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归侨侨眷的具体照顾政策,提高了退休归侨的生活待遇和对困难归侨的生活补助。武汉、南昌、重庆、呼和浩特、银川等市通过建立再就业培训中心等多种方式,加大了对下岗归侨侨眷职工培训就业工作力度。上海、广州、深圳等沿海大中城市侨办还引导侨胞到中西部省区积极捐助、扶贫济困。

  上海市侨办依靠“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开展社区侨务工作的经验在大中城市得到较好的推广。天津、济南、青岛、大连、南京等市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为侨服务社区网络,做到“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做贡献”。杭州、上海等市侨办在依托社区做好对归侨侨眷的各项服务工作基础上,主动把工作触角深入到侨界人士相对集中的涉外社区、高新技术园区、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等,加强对生活、居住、工作在城市中的华侨华人、华裔青少年的联络、服务工作,形成了更加宽泛的社区侨务工作新格局。

  (五)突出特色,加大力度,拓展华文教育和侨务外宣工作

  大中城市具有教育、文化等方面得天独厚的资源和优势。近年来特别是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以后,大中城市在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工作方面有了长足进步。杭州市侨办增设了文教宣传工作机构,配备了编制,增加了专项经费。上海、重庆、广州、杭州、济南、大连、太原、长沙、郑州、合肥、南宁、昆明、海口等大中城市侨办,与国务院侨办、省一级侨办密切配合,在培训和选派华文教师、举办以“中国寻根之旅”为品牌的海外华裔青少年主题夏(冬)令营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上海市侨办仅2004、2005年就组织了1000多名海外华裔青少年参加“相约上海”夏令营活动。广州市发挥侨乡优势,建立了华南特色华文规范教育基地、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活动接待基地和中华文化传承基地等,为开展华文教育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

  为丰富侨胞的文化生活,扩大大中城市对外影响,深圳、杭州、合肥等一些大中城市侨办组织各种慰问演出团赴海外慰问侨胞,弘扬中华文化。近年来,大中城市侨办累计向海外派出艺术团组120多个。天津、武汉、长沙、杭州、重庆等市侨办还分别举(承)办“海外华文传媒天津合作交流会”、“世界华文媒体论坛”、“海外华文媒体杭州行”和“重庆采访周”等活动,各大中城市侨办普遍开展了大量各具特色的侨务外宣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大中城市在海外的影响。

  我们还应当看到,大中城市侨务工作总体发展还不平衡,大中城市侨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发挥,我们对大中城市侨务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些,需要我们在侨务工作的实践中予以重视,加强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发挥大中城市侨务工作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一)高度重视大中城市侨务工作,努力形成以国务院侨办和省一级侨办为龙头,以大中城市和侨乡地区侨办为支撑,带动全国侨务工作全面发展的工作格局

  各级侨务部门所处的地位和环境不同,其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也有所区别。国务院侨办和省一级侨办作为侨务工作的宏观指导部门,工作侧重点更多地放在研究侨情,制订政策,加强对侨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必要的管理,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一些必要的、直接面向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实际工作。大中城市侨办作为侨务实际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工作的着力点是创新工作方式和机制,将侨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任务,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落到实处,更大量地开展引智引资、文化交流、为侨服务和维护侨益等具体工作。因此,国务院侨办、省一级侨办与大中城市侨办之间要建立比较密切、协调的工作关系,特别要注意处理好省一级侨办和省会城市侨办之间的关系。国务院侨办特别是省一级侨办要主动加强与省会城市、大中城市侨办的联系,加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重视发挥省会城市、大中城市在全省侨务工作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适当组织一些能够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发挥系统效能的活动,建立具有上下联动功能的开展工作的新机制。大中城市侨办要重视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有利条件和优势,善于配合和围绕国务院侨办和省一级侨办的中心工作,通过富有创造性的工作,落实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带动周边县(市)侨务工作的发展。每一个省都有若干侨务工作的“卫星城市”,通过上下努力,逐步形成以国务院侨办和省一级侨办为龙头,以省会城市及其他大中城市、侨乡地区侨办为支撑,带动全国侨务工作整体发展的新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为国家大局、为城市中心工作服务和为侨服务的统一,实现侨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大中城市在全国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大中城市侨务工作要紧紧围绕城市中心工作来开展。要充分发挥大中城市的聚集效应,大力吸引、聚集海外侨胞中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要加强对侨资投向的产业引导,促进侨资向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以及环保型项目集中,努力实现引进侨资工作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近些年来,许多大中城市侨办纷纷创立自己的品牌活动,作为开展侨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大中城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积淀,这是城市发展的宝贵财富,也是做好侨务工作的资源优势。侨务部门要善于挖掘、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以文化搭台,经济、科技唱戏,以充实、丰富的活动内容,提高品牌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另一方面,侨务工作对象在国内相对集中在大中城市这一特点,决定了大中城市侨务工作要把为侨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大量具体细致的服务工作,为海外侨胞和国内归侨侨眷在大中城市居住、生活、工作、投资、创业等创造良好的环境。当前,尤其要注意做好侨商投资权益保护和散居贫困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以体现侨务工作“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为城市中心工作服务和为侨服务,是侨务工作之“两翼”。但就全国来看,仍然存在着注重前者而忽视后者的倾向。这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关注。

  (三)强化“大侨务”观念,做好“送上门”的工作,不断培育侨务资源新的增长点

  侨务资源的相对聚集性,是大中城市侨务工作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大中城市侨办要重视做好在城市投资的华侨华人企业家,在城市创业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在城市生活的新华侨华人眷属,在城市学校就读的华裔青少年学生这四部分人士的工作。各大中城市侨办要将他们作为培育侨务资源新的“增长点”,作为发挥侨务资源优势的抓手来抓,着力编织工作网络,多形式、多渠道地拓展与他们的联系和交往,做好为他们服务的工作。

  在大中城市投资创业的海外侨胞相当一部分是非本地籍的侨胞。这就要求大中城市侨务部门,要切实贯彻和落实“大侨务”观念,在发挥地缘亲缘优势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发挥城市业缘的纽带作用,不断聚合侨务资源。

  (四)加强大中城市党委和政府对侨务工作的领导

  中央对加强党和政府对侨务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里,我想结合大中城市侨务工作实际提四点建议:第一,请大中城市党委和政府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三个大有作为”的指示精神,切实把侨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涉侨工作的重大问题。侨务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提出工作建议,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第二,侨务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加强侨务工作的统筹协调非常必要。各大中城市应建立和完善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侨务工作领导小组”或“侨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一些外侨合署办公的大中城市,可以把侨务工作纳入“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以利于把握全局、加强沟通、统筹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三,大中城市党委和政府要从侨务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解决好同级侨务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唐家璇国务委员在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侨办属政府序列,是外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侨办系统的统一、效能,各大中城市侨办可以单设,也可以和外办合署办公。侨办的许多工作,如接待、出访、华文教育、对外宣传、扶助贫困归侨侨眷等,都需要必要的经费保障,希望同级政府能加大侨务工作的经费投入,并纳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第四,侨务工作涉及面广、服务性强,大中城市侨办的编制又十分有限。这就要求同级党委、政府能高度重视侨务干部队伍建设,配备一支高素质侨务干部队伍,向“素质要效率”。尤其是“一把手”,应是一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情系侨胞、勤政廉政的带头人。

  我们倡导全国大中城市侨办加强互动协作,建立区域或跨区域协作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发展。国务院侨办将会同省一级侨办,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城市侨务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总结交流经验,推进大中城市侨务工作的发展。希望大中城市侨务部门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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